领导小组职能:
(1)通过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设立专项资金及分配使用;
(3)监督文化生态保护规划实施:
(4)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各属地的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环境受到保护;
(5)支持保护区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等研究;
2、成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领导小组聘请的各学科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专家委员会职能:
(l)就做好保护区的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拟定保护区的业务指南,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3)提供在保护、保存、展出和修复文化遗产方面所遇到的艺术、科学和技术性等问题的专业咨询;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