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经济激励等多种方法,建立一批特色明显、在区域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若干规模较大、较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重点建设德化陶瓷产业园、惠安石雕产业园、晋江印刷产业园、安溪藤铁工艺品产业园、永春中华武艺文化创意园、台商投资产业园等项目;继续做好申办泉州出版社的各项工作,积极引进1-2家国家级出版社来泉落户;着力培养名师、名品、名作,扶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品牌和知名商标,重点在书报刊印刷、影视节目制作、旅游文化、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等方面,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和文化产品。
六、进一步拓展文化交流领域
充分发挥台、侨优势,推动泉州对港澳台及对外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文化交流,不断提升泉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城市影响。“十二五”期间,争取每年赴境外文化交流团体达25团600人次。
(一)密切对台文化交流
立足长远,精心策划,全面统筹,突出重点,进行全方位、实质性的对台交流与合作,全面凸显泉州对台文化交流的平台功能。
打好品牌,提升交流层次。紧紧抓住泉台文化共性,挖掘泉州传统文化内容与形态,发挥各方力量,构建有较高档次、相应规模的交流载体、窗口,精心打好闽南文化,郑成功文化,妈祖文化,泉州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南少林武术等五个特色文化牌;突出主题,整合发挥现有宗教、文物、剧(乐)团资源,在原有结对联谊上进一步增加互动,争取在泉台两地宫庙对宫庙、博物馆对博物馆、剧(乐)团对剧(乐)团、社团对社团等之间进行结对联谊。在泉台两地以“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互办、轮办、联办各种文化活动,深化密切交流与合作。
打造平台,拓宽交流领域。积极拓展涉台文物交流,进一步开展涉台文物的普查工作,完成重要涉台文物的保护维修工作。继续做好谱牒文献资料的整理,争取经常性的赴台举办展览,增强台湾同胞对祖籍地的认同感;加强泉台文化渊源研究、宣传,争取赴台与台湾研究学会合作进行泉台文化相关课题的研究对接。编写出版涉台系列丛书、画册、DVD等研究成果;充分利用刺桐之声广播和闽南语电视频道平台,继续拓展宣传渠道,开辟深层次合作节目平台,力争实现闽南语电视节目入岛播出;推动《泉州晚报·海外版》在台设立工作站,《海外版》经改版、扩版后入岛发行;积极探索两地相关艺术院校互相招生的有效机制,扩大两岸在艺术培训上的合作。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