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继续发挥戏曲精品创作、展演等方面的优势,采取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法,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多出好作品,提高文艺作品的创作水平,再创作优秀剧本20部,排练、公演15台以上,争取再出精品剧目,成为保留节目上演;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评“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国戏剧节”等全国性大奖,并争取获奖。认真做好刺桐文艺奖评奖工作。
完善基础载体建设。依托市直五个国有剧团、泉州艺术学校和其它艺术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包括地方戏曲与民间歌舞等在内的传统艺术教育、培训基地。市直五个剧团通过改制创新,增强活力,提升水平。泉州艺术学校通过扩展规模,提升办学水平,争取办成在全省知名、全国文化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大专院校。
(三)提高文化理论创新能力
引导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闽南文化研究所,泉州师范学院闽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泉州学研究所、非物质文化研究所等本地高校研究机构发挥学科交叉融合、人才集聚和骨干示范优势,针对“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所面临的一系列课题,展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为“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争取成立泉州市社会科学院。聚合一批思想活跃、富有创见的社会科学专家学者,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思想库”与“智囊团”的作用,推动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