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市直广电系统的改革创新。结合我市国有文艺院团发展实际,分类研究、区别对待,完成国有文艺院团的改制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并建立起充分体现艺术规律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积极有效的非遗剧种传承机制,在保证各国有剧团走向市场的同时,使我市历史悠久、弥足珍贵的非遗剧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鼓励转制文艺院团以资本为纽带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演艺产业骨干企业;按照广电总局关于广电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广电媒体的发展趋势,推进市广电中心、电台、电视台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牢牢把握重塑市场主体这一关键环节,推进市演出管理处及《泉州广播电视报》、《东南早报》等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创新的企业主体。完成市文物商店、文化艺术中心的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泉州晚报》等党报党刊的发行体制改革,以及《泉州网》等重点新闻网站的改革。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的改革创新。按照“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完善工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