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新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扶持泉州网、泉视界、泉州广播网、各县(市、区)新闻网站和重点商业网站发展,支持发展移动互联网、多媒体移动终端,支持发展手机报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等新媒体业务,打造本地主流新兴媒体阵地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大对原创网络文化作品的扶持力度,培育有特色的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充分运用“微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加强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和监管。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互联网从业人员和网民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交网络、即时通信的引导和管理,加强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六)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国有文艺院团的不同性质和功能,通过改制、划转、整合、撤销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主体。推动新闻媒体的整合与改革,有效提升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整体效能和宣传水平。积极配合全省“一省一网”改革,整合全市广电网络。推动非时政类报刊社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重点新闻网站体制改革和泉州晚报社发行体制改革。加快转制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市场主体。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最大化。
2.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创新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关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综合效益评估考核办法。建立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作机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3.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建立公共财政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市、县(市、区)设立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递增。逐步扩大文化事业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围绕财政税收、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研究制订促进文化改革发展更加优惠具体的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确保改革单位投入不减少、条件有改善、水平有提升、发展可持续。积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补助、以奖代补、委托生产、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建设,制定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实施办法,形成财政投入为主、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格局。
(七)提升泉州文化形象
1.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在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景区、工业生产设计中融入和凸显泉州特色文化元素,加强区域城市协作,整体设计城市文化形象,构建城市文化景观。依托闽南民俗文化、海丝文化、慈善文化、侨文化、茶文化、瓷文化、雕艺文化、影视动漫等进行大策划、大制作、大包装、大营销,支持推动品牌企业、海内外泉商、泉州籍文化名人推介传播闽南文化、泉州文化。举办重大文体赛事,做好城市特色宣传。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和发展定位,打造一批展示城市形象的文艺精品、影视作品,在省内外重大节会、文化交流活动、主流媒体上展示播出,提高泉州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深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发挥泉州作为台湾汉族同胞主要祖籍地和对台交流的“五缘”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建设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和重要基地。精心打造闽南文化、郑成功文化、宗教文化、妈祖文化、民俗文化、泉州南音南戏、闽南民间歌舞、南少林武术等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特色品牌,组织闽南语歌曲创作比赛,办好闽南文化节,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互动往来。巩固泉台两地宫庙、博物馆、剧(乐)团、社团等的结对情谊。充分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在对台交流的重要平台作用,组织两岸青少年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加强泉台文化渊源研究、宣传,积极拓展涉台文物交流,做好重要涉台文物的保护维修工作,做好谱牒文献资料的整理,争取经常性地赴台举办展览。积极探索两地相关艺术院校互相招生的有效机制和办法,扩大两岸在艺术培训上的合作。推动影视、南音、梨园、木偶、高甲、民间歌舞等文化机构拓展台湾市场。推进两岸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互补对接,打造文化产业合作基地。深化与台湾报业和广播电视的合作,积极构建两岸图书文化交流平台,鼓励民营出版物经营单位合作经营。建立健全泉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机制,推进两岸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来源:泉州市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