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过收购行为推动收购方成为行业领导者。具体参考下列因素:
1、荣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及以上荣誉;
2、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并公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企业名单;
3、入选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并公布的全国排名前500名企业名单;
4、入选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100强名单;
5、入选福建企业家联合会牵头评选并公布的全省排名前50名企业名单;
6、全国性行业协会出具的排名前三位的证明。
以上2—6中的名单(证明)均以评选前最近一次公布(出具)的结果为准。
(六)收购的完成对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造国际品牌、提升我市民营企业在相关行业中的发展水平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七)被收购品牌所涉行业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八)收购案例具有示范意义与推广价值。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