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工艺美术发展
(十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优惠政策,加快在资源集中、优势明显的工艺美术重点产区建设工艺美术创意园区。鼓励工艺美术科技研发、设计创意、艺术创作、文化旅游向园区聚集发展,提升工艺美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十八)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扶持能带动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名牌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创建行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带动行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水平提升;支持重点项目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提升;支持创意设计企业挖掘区域特色文化资源,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和智力优势,开发工艺美术创意精品和衍生新产品,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动泉台工艺美术产业交流合作,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十九)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工艺美术行业特点,研究更加适用的人才考核评价方式,创新工艺美术人才成长机制。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考核认定,组织开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加大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力度,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和工艺美术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中高等院校与工艺美术企业合作培训人才。支持企业与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工艺美术创新平台,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到中高等院校担任特聘教师,鼓励企业员工到中高等院校接受美术专业教育和设计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批通晓设计、艺术、文化的实用型、技能型创意设计专业人才。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