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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总则条文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2-09-11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

  (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一)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二)视听作品,是指固定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技术设备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三)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四)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十五)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十六)其他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着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手续。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