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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总则条文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2-09-11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固定的智力成果。

  作品包括以下种类: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