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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微电影、摄影、电脑美术作品

参赛对象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在校中小学师生

作品题材

大赛进程

6月1日,由主办单位下文、官网推送等形式下发《关于举办泉州市中小学师生“国 家森林城市”主题影像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文件。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创作。承办单位负责开发专题网页进行宣传发动和征集。

6月1日-8月31日,参赛作者根据要求提交作品。

9月1日-9月30日,活动组委会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归类,制定评审 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产生相应的奖项。

10月1日-10月15日,主办单位总结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团队 (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10月16日-2021年4月15日,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视频网站、移动视频浏览器等新媒 体平台,举办校园巡回展播等形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推广。

作品要求

评审办法

作品预展
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开辟专栏,按作品类别进行预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传播。

作品评选
组织专家按照参加展评对象设教师组、中学组、小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每组根据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若干名。根据组别、作品类别、奖次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数 额不等的奖金。

作品展播
获奖作品将在合作网络平台、媒体上展播。

奖项设置

作品提交

1.每件参加展评作品和作品申报表、作品著作权声明表(点击下载)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单位+组别+姓名,另附word文档注明作者姓名、 学校、班级、指导教师、联系方式、作品简介等,以及主要作者近期免冠jpg格式生活照1张,分辨率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

2.学生组每件作品辅导教师不得多于2人(也可以没有指导教师),摄影、电脑美术作品每件作品作者只能1人,微电影作品每件作者不超过 3人。作品提交后不允许更换参赛者名单。教师组作品不报送指导教师。

3.请于10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学校根据参评分配件数(点击下载),将参加展评作品汇总后按组别、作品类别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县(市、 区)或市直学校+组别+作品类别,然后和有关表格储存在U盘或光盘,用快递寄送至: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翡翠园翠华街105号,邮编:362000

收稿人:傅少锋,手机:18659809180

邮箱:admin@qzwhcy.com


咨询电话: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陈老师 13685924068

泉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林老师 18965733991

共青团泉州市委办公室 叶老师 15905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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