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问题事关民风民生,是当前农村移风易俗的一个重点难点。目前,泉州彩礼状况如何,如何进一步治理高价彩礼?相关部门及民俗学者、行业人士进行了解读。
省新镇群众在“抵制天价彩礼 推动移风易俗”签名墙签名,响应倡议。
石狮宝盖镇开展文明积分兑换活动
在泉州,集体婚礼已成为新风尚。
大学生在抵制天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横幅上签名。
定义
彩礼并无原罪 时代变化成负担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从西周时就确立并沿袭许久的“六礼”婚姻制度中,送聘礼的“纳征”,就是现代的“彩礼”。彩礼本无原罪,只是一种传统民俗。但彩礼过于沾染金钱和物质,形成攀比之风,“礼”的属性不断弱化,而转化为纯粹的经济负担。
从现在角度,如何定义彩礼呢?晋江市委文明办三级调研员陈多多认为,彩礼是男方家庭为建立婚姻关系在谈婚论嫁阶段以货币或货币的替代物支付给女方家庭的家产,并且女方家庭拥有处置支配权。但要求男方家庭要有车房,只能看做是新家庭建设的基础设施,女方家庭没有处置支配权,难以视为彩礼。
福建民间文学交流中心研究员、海丝泉州推荐官洪泓认为,“彩礼”在泉州一般称为“聘金”。在泉州,彩礼、嫁妆,往往是原来两个家庭对新组成小家庭的发展予以扶持的资金。
“彩礼在不同的时代,属性不一样。从新的角度来讲,彩礼可以算是新建的家庭预付给女方父母的一种保障金。”陈多多说,在泉州个别地方,彩礼不高,反倒是女方陪嫁给的嫁妆高。嫁妆可以理解为家庭财产的提前分割,彩礼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给女方父母的养老资金。
“而在陪嫁的范畴里,除了彩礼之外,其他东西也不少。经济条件好的话有可能陪嫁车,甚至是房,尤其是有些企业家,类似于提前分配家产的概念,在女儿结婚时,将财产的一部分分给女儿作为陪嫁,到时候女方成家后不再参与娘家财产分割。”
现状
彩礼或许不高 高的是“婚姻成本”
根据此前相关部门的调研情况,我市农村彩礼状况主要呈现几个特点。
彩礼金额有所差别。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等不同,彩礼金额不尽相同。各乡镇农村彩礼金额集中在3万元至20万元不等,且农村彩礼普遍高于县城周边村(社区)。婚姻成本相对较高。婚姻成本除彩礼外,还包括衣服首饰费、宴席费、糖果、烟酒等。各地婚姻成本在10多万元至二三十万元不等。婚姻成本相对比较高,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负担相对比较重。附加成本可能存在。上述费用尚在合理区间范围内,但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价值观念变化,婚姻成本还可能包括房、车等附加隐性成本。这些成本往往比彩礼高。
陈多多认为,彩礼的“值”具有很强的相对性。在一些地方,彩礼的“值”从3万元到20万元不等,因地因人而异。比方说作为男方家长的企业家,按照礼俗给女方聘礼,几万元拿不出手,给个几十万元、一两百万元都有可能。但是这种聘礼,在泉州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并非主流。
一名基层干部说,如果一个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左右,一二十万元的彩礼作为人生重要的标志性承诺,体现婚礼的隆重性和对传统习俗的遵守,尚在相对合理范围之内。
困难
婚恋观需改变 攀比心理存在
我市长期重点聚焦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全市行政村均建立“四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监督引导婚丧嫁娶事务,将抵制高价彩礼等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遏制不正之风。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
观念问题首当其冲。“从婚恋角度来看,未婚青年婚姻观还要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喜缘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晨说,他们对全省婚恋现象进行调研发现,有不少年轻人对婚姻观有误解。随着社会压力增大,年轻人需要房、车方面的经济保障。但幸福不是靠钱创造的,这个观念要传递给年轻人,“移风易俗、婚姻减负,正确婚恋观还要长时间才能形成”。
泉州市委文明办相关人士认为,一方面存在攀比心理。在传统观念中,彩礼不仅是婚姻的象征,更是尊重和面子象征。部分家庭婚嫁时争面子、讲排场、比礼金,导致其他家庭亦存在一定程度的攀比从众心理、无奈效仿。
另外一个方面,新婚俗更多通过村规民约倡导为主,强制力较差。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已纳入村规民约,有的甚至对彩礼标准、婚宴标准、随礼标准等作出规定,但不具强制性,对于部分比较固执的家庭来说约束力不高。
建议
加强自治管理 发挥“规约”作用
多名受访人士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宣传。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等线上线下的渠道,以文娱表演、村民集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集体婚礼、文化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彩礼的合理范围和法律界限,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报道婚事简办新办及节约费用捐献公益典型事例,弘扬文明节俭现代婚俗,转变群众传统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以当地习俗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依据,推动制定和执行符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可以界定彩礼限额、明确给付机制,制定配套调解方案和惩治措施等。同时,顺应群众“想变又不愿出头,盼改又不敢主动”的从众心理,通过公议、公订、公示村规民约,乡贤能人等关键人物带头执行村规民约,推动村规民约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四会”作用,建设好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通过“四会”加强管控、说服劝导、违约处置,搭建共享型办宴场所等间接引导,防止跟风攀比。
记者手记
始于“爱” 归于“礼”
婚礼承载着人们对婚姻家庭的美好希冀。原本用以传递美好情谊的婚姻礼俗,在一些地方却“走了样”“变了味”。比如,有的地方存在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彩礼过高,还有车子、房子等硬性要求,让普通群众压力大。高彩礼,不仅成为普通家庭的负担,甚至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维护美好的婚姻、家庭,必须革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我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破旧立新,通过出台一系列移风易俗举措,发挥干部、公职人员等示范作用,推动婚事简办、喜事新办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如今,简办婚事捐公益、不比桌数比捐资以及集体婚礼、复古婚礼、公交车婚礼等新式婚礼形式悄然流行,新理念得到更多年轻人认同。
陈规陋习背后交织着家庭观念、社会风俗、婚姻关系等复杂因素,难以靠几纸禁令扭转,治理也无法一步到位。推进移风易俗,不是要“一刀切”地否定传统习俗及其社会功能,而是要改变盲目攀比之风、庸俗低俗之气。因此,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还需拿出更多务实有效的举措。为此,有乡镇探索彩礼限额标准,为彩礼“限高”;不少地方将禁止大操大办和婚宴办桌等纳入村规民约;一些地方全域推广文明实践积分、“红黑榜”等做法,对文明行为给予相应奖励……
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也是对乡风文明的守护。在尊重传统风俗的基础上,移歪风,易低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就能在推动婚俗文化的沿袭与革新中,绘写新的文化图景。
责任编辑:苏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