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石狮市商务局、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在12月底前,以“五在石狮”促消费线上线下融合为主题,实施覆盖旅游、餐饮、娱乐等重点领域的促消费活动,其中,有多条措施及支持政策用以鼓励夜间消费、演艺旅游、大型文体旅游活动等文旅领域消费。
《措施》提出要创新线上消费,要联合阿里巴巴、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直播平台,开展“线上消费节”“消费促进月”“线上名优产品展销”等“购”在石狮直播节等系列活动。按照“多平台直播、全品类带货”及“直播+特色产业”新模式,推动直播新业态赋能美食、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
为深化“夜间”消费,《措施》提出实施“点亮石狮”夜间消费计划,充分释放夜间经济消费潜力。鼓励各类商圈、商业街、文化体育场馆等夜间经济集聚区以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夜间服务功能、提供夜间消费便利为主要抓手,开展“夜宴”“不打烊”等夜间多形式促销活动,营造夜间消费氛围。鼓励餐饮企业扩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打造一批石狮特色“深夜食堂”和旅游美食“打卡”地。依托抖音本地生活、融媒体中心以及网红达人探店等形式,开展直播打卡等活动,提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消费体验,进一步释放夜间消费新活力。
在推动旅游消费方面,将鼓励旅行社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行业主体组织游客来石狮旅游;鼓励开展“酒店+”融合业务。星级酒店联合全市各收费景区(景点)、会议会展、培训比赛等大型活动,提供“酒店+景区”“酒店+会展”“酒店+培训”“酒店+赛事”套票业务。培育塑造“乐游石狮”“狮来运转”“海丝航标看石狮”等城市文旅品牌,鼓励镇(街道)、文旅行业主体主办的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如电竞嘉年华、演唱会、音乐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特色小吃评选、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讲解员大赛等;支持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
为了进一步刺激文旅消费,三部门联合出台了诸多支持政策,如对活动期间开展“酒店+”融合业务的星级酒店,接待外地客商100人以上的,按住宿时间给予过夜补贴;对活动期间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的,经文旅部门报备并认定的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年演出场数不少于50场,每场不少于1小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体等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旅游”新模式,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编辑:苏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