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斯兰教在泉州的传播
发布时间:2013-05-27 来源:
早在南宋就寓居广州的阿拉伯人蒲开宗,原为占城富商。于南宋嘉泰四年( 1204年)以前从广州举家迁徙泉州。蒲开宗因贸易有功,被授予“承节郎”官衔,并于嘉泰四年任安溪县主簿。蒲氏长子蒲寿 #$%&,于“咸淳七年(1217年)知梅州”;次子蒲寿庚,景炎元年(1276年)“授福建、广东招抚使总海舶”。元初,寿庚累官至行省平章政事。寿庚长子师文,授官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元帅兼福建道市舶提举。蒲氏父、子、孙的相继任官,对发展泉州的海外贸易,促进泉州伊斯兰教的传播有巨大的影响。伊斯兰马木鲁克王朝和中国的元朝,是泉州伊斯兰教传播的鼎盛时期。
元至正十七年到至正二十六年(1357-1366年),泉州港的波斯人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和市舶阿巫那,介入元末宫廷内讧的夺权斗争,泉州港巨额的税收,因此成为争夺的焦点。史称“亦思巴奚”战乱,泉州伊斯兰教受到严重打击。入明之后,朝廷宣布“禁蒲姓者不得读书入仕”,伊斯兰教受到严重摧残。明永乐五年(1407年),皇帝颁布保护伊斯兰教敕谕,泉州伊斯兰教得到保护,至今敕谕碑仍砌于清净寺墙上。
明代,泉州回族内部出现了不少的儒士化知识分子,他们一方面淡化伊斯兰教信仰,另一方面在儒礼所涉及的典章制度里,找到了儒、道、释、回四者最根本的共同点,即对天要敬、奉天、法天,对已要其心诚敬,其行明洁。如思想家李贽的二世祖林驽,娶波斯妇发为妻。宣德元年(1426年),其后裔在《荣山李氏族谱・垂戒论》谴责先祖林驽“从妻为色目人”,家族中有人“从母为色目人者”。认为先祖信仰伊斯兰教是“迷于色目之俗而不能悟;不祖其祖而祖人之祖;不行其行而行夷狄之行;俾其子孙胥而为夷”。嘉靖三十二年(1554年),李贽族兄林开先的祖母迭贞勤临终遗嘱云:“吾父……家袭清净之教,迨其将终也,授其祖教而嘱人以三日葬之……葬吾礼当亦如之”。迭氏逝世后,林开先,李贽等却认为“今乃欲如其命也,则有所大不忍者而侍其情。于是以周公、仲尼之道葬之”。这就是以儒家孝道取代伊斯兰教习俗。
此外,明代儒林士子也以儒、道释的思想来附会伊斯兰教教义,如嘉靖间进士王慎中在《李母金氏七十寿序》里,诠释穆斯林金氏的妇道、教道,是她“一念清净真体”的结果。又如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李光缙《重修清净寺碑记》提出,“儒道如日中天,释道如月照地,余谓净教亦然。”进而从道教角度强调通淮街清净寺“峙文庙青龙之左角”,说“兹楼之胜,于文庙有关”。李光缙在《重修清净寺募缘疏》里,强调清净寺的重修要按道教“筹坎离而宅其中”。因此这次重修,是按道教的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乾元、九天等来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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