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程序
在省信息化局网站(www.fjit.gov.cn)首页“公告栏”中下载相关申报表,如实填报。市、县(区)项目,由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联合行文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信息化局、省财政厅;省属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其控股的省集团(控股)公司进行申报。
五、其它事项
(一)为了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鼓励软件产业适用人才培养项目的学员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考),对报名参加软考的学员将优先考虑给予补助。
(二)相关项目需在实施前十五天备案并征得受理单位同意后才纳为补助对象。
(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简装)成册,并按要求附相应的电子文档。
(四)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8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信息化局和省财政厅。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信息化局教育中心:徐薇0591-87542007(第一、三项);黄丽星0591-87430171(第二项)。
通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415、418室。
来源:福建省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