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软件人才重点培训基地奖励项目
(一)奖励政策
1.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的评选
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人才培训机构授予“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称号,予以授牌,并向社会公布。“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称号有效期为3年,3年后重新申报认定。
2.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奖励方式
省级财政软件专项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报的对象主要是社会软件和信息服务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福建省普通高等院校也可申报。
培训机构是指以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外包、动漫游戏、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等软件产业的急需紧缺人才为培养目标的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
1.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评选申报条件
(1)具有相关的软件及信息服务适用人才培训资格。
(2)具有较好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原则上培训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如为租赁场地,则租期应在5年以上,满足学员实践需要的计算机设备不少于80台套,常设教室不少于4个。
(3)从省软件骨干企业聘请的具有专业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授课教师不低于10名。
(4)教材完善,且实践性强,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每天按6学时计)。
(5)当年的培训能力达500人以上,近3年培训软件人才总人数达1000人以上。
(6)申报对象为高等院校者,当年培训学员中的非本院(系)学生的学员数量应占20%以上。
来源:福建省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