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泉州,面向全国,所有致力于影视剧创作或文学爱好者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1、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
2、以“七五”普法和《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少年儿童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婚姻家庭关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故事性强,结构清晰,内容完整。
3、剧本字数应在3000字以内,在拍摄上要具有可操作性。凡大纲、素材、创意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4、应征作品均须是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作品。
5、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1、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活动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
4、根据活动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无条件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1、线上提交方式:登录活动指定官方网站泉州妇联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点击首页"线上报名"按钮,进入页面填写报名资料,作品请先上传至各大视频网站,如优酷、土豆等,并按照要求提交视频链接。
2、线下提交方式:登录活动指定官方网站泉州妇联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点击首页"线下报名"按钮下载报名表格,视频刻录成光盘并附上《泉州市妇女儿童法制微剧本(微电影)征集申报表》,直接寄到作品征集办公室。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领show天地E座401
联系人:陈永艺
电话:13905959921
邮箱:cyy415@163.com
注意:所有参赛作品视频左上角需注明字幕《泉州市妇女儿童法制微电影征集活动参赛作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