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所有微电影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单位、团队)均可参加。
2、组委会提供拍摄制作的剧本,允许摄制单位对剧本进行改编。
3、摄制单位亦可自行编剧拍摄,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类型、风格、题材不限,但作品必须与活动主题相符。
1、遵循剧本内容进行拍摄制作,要求故事完整连贯,线索清晰明了,剧情安排巧妙,内容充实、突出主题,有戏剧性或留有悬念。
2、拍摄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要求突出泉州地域特色,画面美观生动、清晰、构图合理、镜头稳定,要求色彩搭配协调。
3、演员配合度高,演技,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人物刻画特点鲜明,即具有共性,也具有个性,给人以深刻印象,能引起观众共鸣。
4、作品的语音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要求配音优美,与画面协调同步,搭配清晰,对应题材,能够渲染表现微电影的主题,升华内容。
5、作品原则上片长不超过15分钟,特别优秀可以不受此限制,但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
1、参赛作品须由申报者本人(或团队)参与创作,因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主办方概不负责。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
3、活动组委会对所征集的作品拥有展览、研究、宣传、出版权。
1、线上提交方式:登录活动指定官方网站泉州妇联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点击首页"线上报名"按钮,进入页面填写报名资料,作品请先上传至各大视频网站,如优酷、土豆等,并按照要求提交视频链接。
2、线下提交方式:登录活动指定官方网站泉州妇联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点击首页"线下报名"按钮下载报名表格,视频刻录成光盘并附上《泉州市妇女儿童法制微剧本(微电影)征集申报表》,直接寄到作品征集办公室。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领show天地E座401
联系人:陈永艺
电话:13905959921
邮箱:cyy415@163.com
注意:所有参赛作品视频左上角需注明字幕《泉州市妇女儿童法制微电影征集活动参赛作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