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赛事活动将通过启动暨报名征集、组织评审、作品展示及颁奖典礼等阶段推进。其中:
启动暨作品征集阶段:2012年11月30日—2013年6月20日。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青年)创意设计·旅游纪念品专项大赛启动仪式;依托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台湾"中国科技大学"等机构和和各有关新闻媒体以及东南网、海峡文创网等网络平台发动征集。所创作品根据要求提交大赛组委会。
作品初评阶段:2013年6月21日—6月30日。对所征集的作品按照不同的旅游景区进行归类,根据参赛要求和评选标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产生50件优秀作品进入复评阶段。
作品复评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10日。对进入复评作品按照不同的旅游景区进行归类,根据参赛要求和评选标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产生相应的奖项。
作品展及颁奖典礼:第六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
实地采风阶段:2013年10月1日—10日。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到各旅游景区进行采风,实地感受景区的文化、特色和风土人情。在此基础上,组织作者、旅游景区管委会负责人、生产商到台湾与当地旅游纪念品开发商交流考察。
提升创作阶段:2013年10月11日—30日。结合实地采风,获奖作者对原有的作品进行改进或重新创作,并按要求提交大赛组委会。
年龄在45岁以下,海峡两岸工艺美术界、工业产品设计界、两岸院校师生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团体或个人以及社会有志从事旅游产品设计的有关人士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或自由组合的名义参加本次大赛。
参赛者应围绕武夷山旅游区、福建土楼景区、泰宁旅游区、福州三坊七巷景区、屏南白水洋旅游区、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旅游区等景区创意创作,作品以体现上述6景区文化内涵、突出旅游特色、满足游客需求为主旨,同时,参赛者要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观赏性、便携性、科技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文化艺术品、旅游文化用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品等方面的自由设计及创意(含图稿、概念设计、创意)。已市场化的成品、准备市场化的样品模型、概念设计模型均可参赛。
材质可选择木质、玻璃、金属、陶瓷、树脂、纸质、毛绒、竹、不干胶、塑料、琉璃、亚克力、石质、仿玉石等等,并且不受上述材质限制。
以下为表现形式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鼓励采用新颖、独创且便于大批量生产的材质及表现载体。特别鼓励在具有福建省各地传统特色的产品上进行创新):
台式及便携式名片盒、镇纸、笔筒、相框、开合式笔盒、摆盘;
钥匙链、手机链、吸盘挂件、指甲剪、各种造型的冰箱贴、简易实用的便携包袋、钱包、钥匙包、福州软木画、福州脱胎漆、福州牛角梳及其包装物。
杯具(玻璃、陶瓷、不锈钢、PVC等。包括啤酒杯、咖啡杯、马克杯)、各种造型的储钱罐、鼠标垫、便携闹钟、魔方、伞具、日历、挂历、纸巾盒、优盘及包装物、眼镜盒、口罩、烟灰缸、笔及笔袋、抱枕、袜子、各类帽子、各类T恤衫、防晒外套、车身帖、茶具及茶叶包装物、手提袋、餐具(盘)、瓷器(挂盘、摆盘、瓷瓶)、眼镜盒、食品罐(陶瓷、马口铁、竹木质)、毛绒玩具等等。
设计方式既可运用山水、工笔、油画、动漫、绘画、雕塑形式,也可采取抽象、新颖的表现形式。
1、参赛设计方案能够体现上述6大景区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
2、创意新颖、设计理念具有市场前瞻性、适用人群范围广;
3、产品成本可控,量产化具有可操作性;
4、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为自身原创,无任何侵权行为。凡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实物和设计稿)或纸质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部分参赛的获奖作品将申请国家专利,专利权解释归属大赛组委会;
7、大赛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负保密责任;
8、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全套规范设计图稿(手稿尺寸标准为打印纸A3尺寸,电子图片300dpi以上,彩色)或实物参加评选;
9、按大赛官方网站《提交作品》专栏规定的要求填写资料。对创作作品要予以详细描述(包括设计思想、作品主题、作品特点、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主要加工方式、曾参加其它活动的情况等内容),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10、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电子版;
11、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