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保障体育赛事开展,推动泉州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2023年我市投入2850.48万元支持各项赛事活动开展,2024年年初安排1800万元支持体育赛事开展。同时,为鼓励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今年我市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亚运会奖励标准,由“凡在亚运会比赛中获各项目金、银、铜牌的泉州市运动员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补助”修改为“凡在亚运会比赛中获各项目金、银、铜牌的泉州市运动员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体育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苏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