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拟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为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标杆和行业典型,加快文旅消费市场复苏与扩容提质,推动泉州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日前,《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到2022年,泉州将争取创建5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争取创建8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至2025年 创建8个以上市级示范区
据介绍,围绕建设历史文化强市,泉州将立足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发挥泉州自然生态优越和多元人文的独特优势,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培育新型文化旅游消费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发展理念、产品创新、业态培育、品牌打造、公共服务等层面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产业要素齐全、辐射带动性强,具有显著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以此为总体思路,到2022年,泉州将争取创建5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泉州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促进泉州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更丰富。到2025年,泉州拟创建8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届时将推荐3个以上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以上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产品体系和品牌形象全面升级。
四大任务 助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方案》称,此次创建工作包括四大重点任务——
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资源整合和项目创新为支撑,以文化创意为驱动,发掘海丝文化、闽南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等多元文化的旅游价值,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同时支持博物馆、美术馆等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创建国家A级景区。
突出创新创意,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竞争力。以创建国家3A、4A、5A级景区等为目标,打造标志性文旅融合发展综合载体,引领传统景区转型升级、扩容提质,发展海滨度假、低空运动、温泉度假等新业态,建设海丝国家文化体验公园、红色研学旅行基地等特色文旅项目。
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后劲。鼓励景区(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开展淡季景区门票和演出门票折扣优惠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等。
集聚优势要素,优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环境。针对后疫情时代自驾游、亲子游、微旅游等新模式,加快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拓展文化设施的旅游功能,开展农土特产和文创产品等线上线下交易服务。
自愿申报 专家评审后确定名单
根据《方案》要求,创建单位须具备明确的地理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可以是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也可以是街道等政府派出机构和村级自治组织,以及文化旅游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等。
据悉,创建单位要求资源禀赋突出、配套设施完善,有明确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年接待人数、综合收入水平位居泉州市前列,发展态势良好并且运营管理规范,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中具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其中,已获国家、省和泉州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有望优先考虑。
据了解,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将遵循“因地制宜、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申报、初审、认定、创建、验收等五大流程开展。在认定环节中,泉州市文旅局将会同泉州市文改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创建单位名单。自正式公布列入创建名单之日起1年内为创建期。
来源: 责任编辑:胡梓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