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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21-05-27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文改办,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文改办: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闽文改办〔2020〕7号)精神,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标杆和行业典型,加快文旅消费市场复苏与扩容提质,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许伯毅,电话:0595-22108002 ,邮箱:qzwhcy@126.com

附件: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 月27 日

附件

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建设历史文化强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立足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充分发挥泉州自然生态优越和多元人文的独特优势,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着力培育新型文化旅游消费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发展理念、产品创新、业态培育、品牌打造、公共服务等层面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产业要素齐全、辐射带动性强,具有显著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争取创建5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更加丰富。到2025年,争取创建8个以上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荐3个以上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以上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产品体系和品牌形象全面升级。

二、创建要求

(一)创建主体

创建单位须具备明确的地理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市、区)、特色村镇、综合性大型文化旅游景区或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体验园、体验馆等为重点,申报主体可以是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也可以是街道等政府派出机构和村级自治组织,以及文化旅游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等。

(二)创建条件

创建单位应是生态环境优越,人文底蕴深厚,地方特色鲜明,旅游要素集聚,文化创意新颖,产业发展良好,文旅融合以及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并形成一定的产业模式和发展经验,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中具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1.资源禀赋突出。自然生态优良,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历史遗迹、文化遗存、文物遗址保护完好,古街区、古村落、古民居等传统建筑聚集,历史文化风貌保存良好;乡土风情、民间信俗、非遗技艺等有效保护和传承。资源组合度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富有沉浸式体验感,有利打造成为文化旅游消费新热点。

2.科学规划引领。有明确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以及预期目标要求、推进举措、实施方案等。目标定位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符合项目自身发展、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旅游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意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配套设施完善。旅游道路交通、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智慧旅游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及以上标准。住宿、餐饮、娱乐、卫生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达到相应的建设规范,公共安全卫生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发展态势良好。文化创意突出,旅游产品种类多样、内涵丰富、特色鲜明,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等旅游要素充分体现,年接待人数、综合收入水平位居全市前列,在市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推动品牌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作用明显。

5.运营管理规范。有专门运营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项目未出现违规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旅游安全事故等违规违法问题。

6.其他优先条件。已获国家、省和泉州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以及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优先考虑。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准确把握文化体验和旅游消费两大核心功能,以资源整合和项目创新为支撑,以文化创意为驱动,充分发掘海丝文化、闽南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等多元文化的旅游价值,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同时,拓展文化资源的旅游功能,支持推动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文化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园、演艺剧场、影视基地、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等立足市场需求,增加旅游功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创建国家A级景区。

(二)突出创新创意,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竞争力。以创建国家3A 、4A、5A级景区,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为目标,通过资源整合、文化重构、业态创新、功能拓展等,打造标志性文旅融合发展综合载体,引领传统景区转型升级、扩容提质。推进“文旅+”“+文旅”多元融合,大力发展海滨度假、低空运动、温泉度假、康体养生、研学旅行、生态观光、乡村休闲、文化体验等新业态。支持文创企业靠大联强,融入文化旅游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支持农土特产开展文化创意,打造“泉州好礼”品牌;鼓励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等利用馆藏资源,开发融观赏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鼓励发掘传统村落和古建筑文化,按照文化、旅游、生态“三位一体”,打造艺术酒店、民俗客栈、特色酒吧、休闲茶社、传统作坊、主题书屋等消费业态。整合海丝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推动与美丽乡村、生态休闲、民俗体验等深度融合,建设海丝国家文化体验公园、红色研学旅行基地等特色文旅项目。

(三)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后劲。鼓励收费景区(点)、文化场馆、娱乐项目等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开展淡季景区门票和演出门票折扣优惠活动。推动文旅企业与农业、商务、交通、体育等跨界融合,开发涵盖旅游全要素的新产品、新业态。支持开展文化旅游嘉年华、戏剧节、音乐季、体育赛事等活动;同时,结合乡村圩市和民俗节庆举办惠民消费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按照“一景区、一主题”,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打造具有鲜明地域色彩、彰显文化底蕴、面向游客市场的旅游精品演艺;推动传统戏曲、音乐、非遗技艺等进景(园)区、进街区。按照文旅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要求,开发线上应用,拓展营销渠道,延伸消费场景,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鼓励举办网络旅游节、购物节等活动,融入直播带货、云旅游、云体验元素,引领文旅消费新潮流。

(四)集聚优势要素,优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环境。针对后疫情时代自驾游、亲子游、微旅游等新模式,加快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自驾车露营地、标识标牌、停车场、旅游厕所等规划布局和建设。拓展文化设施的旅游功能,开展非遗技艺、传统民俗、农耕文化、乡土记忆等展示推广,以及农土特产和文创产品等线上线下交易服务。推动“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引入5G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文化和智慧景区(园区)建设。依托:“泉州智慧旅游云平台”“泉州文化云”“海丝泉州文旅之声”等手机端平台程序,推动景区在产品开发、形象展示、旅游体验、管理服务、宣传营销等层面的智慧化发展,满足游客“一机在手、畅游泉州”的资讯、服务和消费需求。

四、申报程序

遵循“因地制宜、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自愿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文改部门审核,向市文旅局申请。

(二)初审: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文改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各类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核;按照推荐名额数量和要求,择优上报。

(三)认定:市文旅局会同市文改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创建单位名单。

(四)创建: 自正式公布列入创建名单之日起1年内为创建期。创建单位按照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评定标准进行对标创建。各地要指导支持创建单位主动对表先进,先行先试。

(五)验收:创建期满后,市文旅局联合市文改办组织开展验收、认定。验收合格的,授予“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称号。未通过验收的,可延长1年再次申请一次复验;仍不达标的,则取消创建资格。

五、申报材料

1.县(市、区)文旅部门和文改办同意推荐文件;

2.《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

3.申报项目的规划设计材料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文件;

4.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创建目标、示范意义、预期成效、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等;

5.示范区图文和视频影像资料。

请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文改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对标开展创建申报,按照县(市、区)、特色村镇、综合性文化旅游景区或文化产业园区三个层次,原则上县(市、区)择优推荐上报1个,特色村镇、综合性文化旅游景区或文化产业园区择优推荐上报2-3个,并于 2021年8 月15 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创建方案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市文旅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文体旅行政部门、文改办、创建单位联动的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会商研究,健全完善文旅融合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销。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为统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营销模式和手段,强化区域联动、整合营销,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及各类展会节庆活动,开展精准营销,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营销体系。

(三)强化政策支撑。强化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围绕产品体系建设、产业模式创新、品牌营销推广等制定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来源: 责任编辑:胡梓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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