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丰泽区关于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丰泽区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五届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丰泽区关于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2.《丰泽区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丰泽区关于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丰泽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发展动能,立足区情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1.小微企业转为“四上”企业的情形(“下转上”)。指丰泽区范围内未纳入“四上”统计范围的企业成长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资质以内建筑业)的情形。
2.分公司转为独立核算企业法人的情形。指企业在丰泽区范围内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型为由企业绝对控股(股权占50%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法人的情形。
3.无纳税企业转为有实际纳税企业的情形(“无转有”)。指在丰泽区无纳税的企业(无纳税企业是指当年度新迁入<以营业执照变更时间为准>的丰泽区外企业<但不包括在本措施有效期内由丰泽区迁出再迁回的企业>和在丰泽区登记机关注册成立并存续三年及以上,且在存续期内有合法经营行为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企业)转为有税收贡献的企业的情形。
4.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情形(“个转企”)。指丰泽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的规定,由原经营者投资,并在主营范围及登记机关不变的条件下,转制为企业。其中,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只能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只能转制为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情形。
二、主要任务
1.建立经济运行数据共享平台。运用拓展智慧丰泽(一期)建设成果,以“丰泽公务通”APP和“I丰泽”APP为载体,整合汇聚各有关部门经济运行数据,实现企业和市场主体地理位置的精确定位和经济贡献的跟踪监测,做好经济运行趋势监测、运行分析,建立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发布机制,提供动态更新、精准精确的数据服务。
2.建立四类主体培育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在经济运行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四上”企业认定标准,确定本单位小微企业引导培育对象,建立本行业、本街道“下转上”、“分公司转独立法人”、“无转有”、“个转企”四类市场主体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
3.推动四类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推动四类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工作,简化个体工商户注册企业、分公司转独立核算法人注册登记流程。三年内培育完成“下转上”企业350家以上、“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45家以上、“无转有”企业340家以上、“个转企”410家以上。
三、扶持措施
1.扶持小微企业“下转上”。鼓励从“下转上”培育库中扶持规下限下企业向“四上”企业转型。对于转型成功后新增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首年工业产值、商贸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或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每家4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按其下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35%给予奖励。纳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依据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2.扶持分公司转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鼓励从“分公司转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的培育库中扶持在丰泽区设立的分公司企业变更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变更注册后按照该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35%给予奖励。
3.扶持无纳税企业转为有实际纳税企业。鼓励从“无转有”的培育库中扶持无税收的企业及丰泽区外新迁入企业转变为在丰泽区有实际纳税的企业。对当年度新迁入的丰泽区外企业转型为在丰泽区有实际纳税的企业,按当年度企业财政贡献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即年度财政贡献30-100万元(含)、100-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该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30%、40%、50%给予奖励;丰泽区内以前年度无纳税的企业转型为有实际纳税且年度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当年度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4.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个转企”培育库中的个体工商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转型。转型成功后,每户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税收、社保等优惠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免相关税费。
5.鼓励现有“四上”企业转型移库(工业转服务业或商贸业、商贸业转服务业、服务业转商贸业),转型移库成功后给予2万元奖励。
6.对四类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激励
(1)被列入上述四大培育库培育对象的市场主体,转型成功后金融主管部门将其列入“白名单”,批量向金融机构争取信贷优惠,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增加信贷投放。
(2)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被列入以上“白名单”的企业当年度新增贷款给予20%财政贴息支持,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丰泽区发展小微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成员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强化工作落实
(1)区市场监管局(每两周一次)、区财政局(每月一次)负责提供各类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相关基础数据。区智慧办、工作专班负责构建并动态更新区经济运行数据共享平台。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区经济运行数据共享平台,结合行业特点和街道充分协商,建立“下转上”、“分公司转独立法人”、“无转有”和“个转企”分行业培育库,推动企业转型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培育库,按属地管理原则形成本街道培育库,加大转型企业扶持力度,做好本辖区小微企业的引入、培育和转型工作。区直各单位、各街道负责在本单位、本辖区推广使用“丰泽公务通”和“I丰泽”APP。
(4)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提出培育库的培育对象报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汇总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领导小组每年认定一批四大培育库转型成功对象,按照本措施规定予以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工作专班。
3.加强监督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建立通报机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工作专班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加分内容,分值0.5分。
五、其他事项
1.本措施涉及的优惠政策与丰泽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以上奖励措施的其中一项,不得叠加,当年度累计享受的区级各类财政奖励或补助总额(包括上级政府要求区级出资奖励或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度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公司存续期)区级财政贡献。
2.本措施未列的特别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3.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个人名单(黑名单)、不得享受本意见相关优惠措施。
4.本措施有效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由丰泽区发展小微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执行。
附件2
丰泽区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包括服务产品在内的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持续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力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抢抓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5G通信发展机遇,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充分发挥我区产业、市场、人才和区位优势,通过培育壮大和引进发展并举,促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深度融合,吸引优质平台企业集聚丰泽,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不断壮大。
二、发展思路
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发展方向,突出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平台型服务、交易中心,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平台经济产业链,平台经济集聚规模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工作
1.电子商务平台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结合我区及周边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鼓励生产制造、流通消费、民生服务等各行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专业性、垂直性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营销水平,大力推进“网红”经济平台及相关产业链带动作用,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构建全产业链生态化系统。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完整生态圈,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有效提升丰泽外贸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旅游产业平台
发挥比较优势,综合运用“文化性、地方性、时尚性、创新性”等多种元素,积极实施“旅游+”行动,鼓励扶持业态串联整合运营,营造夜丰泽旅游特色。紧扣打造“海丝蟳埔”、“山线绿道”、“禅宗文化”三大旅游品牌,加快推进蟳埔民俗文化村、山线绿道精品示范段、南少林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开发建设。多途径、多媒体开展品牌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文博会、旅博会等进行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平台,邀请专业机构或知名网红,通过微电影、数字旅游、影视植入、在线预定等媒介加强宣传。尝试与途牛、去哪儿、携程等互联网旅游平台的合作,组织资深驴友发布丰泽旅游攻略,实现旅游营销网络的全覆盖。探索研究鼓励支持影视取景拍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国内外影视剧组来丰泽取景和拍摄节目,提高对外推介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3.金融科技平台
发挥综改试验区和金改区等叠加优势,大力建设金融强区、打造金融科技之城,更高水平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用好市级基金小镇(海丝基金小镇)、金融服务中心(品尚电子商务)等平台载体,引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吸引银行、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来丰泽设立金融科技企业子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在丰泽设立地方金融机构,依托其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4.创新创业平台
大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激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新活力,增强丰泽高质量发展后劲。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研发服务、科技资源保障、检测认证、技术转移、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功能,构建技术开发、试验、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开放、共建、共享机制,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5.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顺应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趋势,适应平台经济发展需求,支持人力资源中介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人岗匹配精准度,建立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的招聘服务模式,加快人力资源需求征集平台建设并实现共建共享,优化完善符合“互联网+”发展方向的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协调等人力资源配套服务,为人力资源互联网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营造培育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成长的优良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高资质、高水平、高信誉的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进驻我区参与延揽紧缺专业人才,对新引进的予以一定额度的补助,对引进符合我区政策人才的给予招工引才、用工调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等奖励补贴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建筑产业平台
建设建筑业小微园区,建立集业务分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建造、材料销售、消防安全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建筑服务”产业平台,推进传统建筑业数字化发展。鼓励区内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借鉴平台理念实现转型升级,建立特色产业平台,增强传统产业总体实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7.工业产业平台
推动工业企业上云,依托迪特工业设计、远东技术服务等工业服务型企业龙头,建设创意孵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等示范平台,推进制造业向服务化、定制化发展。立足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依托我区特色工业产业集群,扶持“互联网+纺织服装”、“互联网+包袋制鞋”、“互联网+机械制造”等平台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8.物流服务平台
依托丰泽区现有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供应链服务与交易平台。支持企业拓展建立绿色配送、同城配送、即时配送等物流外包服务平台,完善城区配送网络规划,探索建立城区配送平台和网点。鼓励建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信息共享、政策咨询、智慧仓储、供应链服务等。(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9.多元化消费平台
针对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关注百姓生活细分领域,围绕“衣、食、住、行、娱、育”,扶持特色消费平台。加快小米谷仓泉州“互联网+科技+消费”孵化基地建设,支持智慧教育平台、智慧医疗平台、房屋租赁、租车平台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做强丰泽“线上购物节”、商品消费节等活动,在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面向特定的群体、特定的商品、特定的领域推出各类消费券、购物券,促进消费回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工信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10.软件信息平台
以泉州软件园、华创园等软件园区为依托,以南威软件等龙头企业为带动,建立涵盖项目对接、软件开发、外包知识产权、外包人才培养、行业公共品牌的软件信息平台,建成覆盖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聚集地区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我区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完善和持续性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11.法务服务平台
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为企业提供包含纠纷案件、规章制度、授权委托等内容的全面法务标准化服务,利用丰泽区法务综合产业园建立平台法律服务产品库,将法律知识库与法务管理过程有机融合,建设新一代“互联网+知识+管理 ”的智慧法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1.健全平台经济推进机制。将平台经济发展纳入区新经济发展服务协调机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分级协调、跟踪服务,实施区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制度。各领域平台发展责任单位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平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
2.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将平台项目纳入区双创、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扶持范围,鼓励平台企业提升行业竞争能力。支持平台企业用足用好现有企业总部、软件信息、文化创意、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奖励等专项政策。各类平台责任单位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推动措施和扶持政策。优先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面向平台的财政资金参股产业发展基金,对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并提供服务的,给予风险补偿。
3.强化配套服务支持。积极协助企业招工引才,解决企业招工难、招工贵问题。加大推进建设融党务、法务、税务、会务、商事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平台经济企业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建设企业商事登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企业运营一条龙服务、企业筹融资一分不用愁、企业监管一家不漏管的平台经济集群服务监管平台。
4.强化统计支持。科学制定平台经济企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运用“智慧丰泽”和“经济运行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平台经济产业指标体系,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数据、一数据一平台、一平台一龙头”的发展格局,精准反映平台经济发展状况。
5.防范平台经济发展风险。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秉着源头可溯、过程可查、责任可究的原则,建立平台经济风险防控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平台经济企业的日常监测,有效防控风险,依法落实平台经济企业经营者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依法依规经营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进平台经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档案,健全平台诚信征信和信用评价制度。推动成立平台经济行业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6.强化人才支持。落实《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9号),建立平台经济人才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加大对底层技术、数据分析等数字技术人才及网红直播、平台营销等运营人才的引进与扶持力度。
7.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基础网络,扩大4G网络的覆盖广度与深度;稳步推进5G网络规模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先覆盖商圈、重点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对申请5G网络的平台经济龙头企业与园区,予以优先保障。
来源: 责任编辑:胡梓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