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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新时代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文化兴推动乡村兴的理念,总结经验,科学规划,探索实践,守正出新,共同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伟大事业的构想,这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1.乡村文化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围绕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接续千年乡村文脉,又创造符合新农村、新农民特点的文化,着力满足乡村群众品质更高、样式更丰富的文化生活需求,加快缩小乡村与城市文化内容、共享方式、参与途径等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一体化,以文化的繁荣兴盛来推动乡村振兴。
2.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路径。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对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任务,主要内容有: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二是立足乡村文明,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三是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乡风文明、乡村美丽。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个体发展、群体维系以及乡村治理中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今天,我们要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使乡村文明与乡村富裕相适应。近年来,浙江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调查登记近2000个传统村落,40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量居全国第三;31处村古建筑群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处村古建筑群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别达到217项、886项。这些工作为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注入了文化内涵、提升了文明水准。
非遗保护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主动融入本省发展的大格局,提供了文化资源大共享,取得了美丽非遗大发展,直接推进了浙江文化大繁荣。非遗保护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发挥其独特作用: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广大农村延续了文脉。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母体”,大量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节日等大多诞生于农村、流传于乡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脉的精华,已成为乡村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在浙江省公布的非遗名录中,农村作为申报地的占有相当比例。有700余年历史的“三门拜冬”祭祖习俗沿袭至今,它包含的“敬畏天地、感恩祖宗、敬老爱老、扬义涵德”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和谐、诚信、敬业、友善等内容非常契合,包括“三门拜冬”等在内“二十四节气”,2016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遗名录。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为广大农村延续了文化脉络,使人民群众找到了文化认同,凝聚了乡土情怀,增强了文化自信。
2.乡村非遗品牌活动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丰富精神食粮。我们以为民、惠民、乐民为目标,在全省实施传统戏剧保护“五个百”建设和“千名弟子共传承、万场大戏送乡亲”的“百千万”工程,推动传统表演艺术传下去、活起来,成为村民在农村文化礼堂的重要文化大餐。我们联合本省旅游部门和媒体开展了以“共筑精神家园、共筑中国梦想”为主题的“美丽非遗赶大集”活动,包括运河灯会、清明含山轧蚕花、端午瓯江龙舟盛会等20个省级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民俗活动,通过贯穿全年的斑斓多姿的非遗项目展示,为基层群众送去了生动直观的传统习俗体验。2017年,全省在7500余个文化礼堂开展“非遗进礼堂”活动4.46万场次。此外,每年举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浙江省系列展示展演活动,连续4年举行的浙江非遗春晚,以及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系列、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金华美丽非遗百村行、丽水乡村春晚等各地品牌活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极大地丰富了乡村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
3.乡村传统文化载体建设为农村发展拓展了空间。我们以创设传统文化载体为切入口,致力“农村美、农民富”,积极主动作为。先后评选公布了两批55个传统节日保护基地、26个春节文化特色地区、65个省民俗文化村、32个省非遗主题小镇、70个传统戏剧之乡,这些保护基地和特色地区带动了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播,浙江大地民俗节日活动正走向复兴。与此同时,一批古村落、古建筑、古桥梁营造技艺项目和民间工艺项目列入了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名录,有效保存了乡村历史记忆和环境风貌,文化资源也转化为旅游资源、产业资源,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全省众多的农村文化礼堂和非遗(展示)馆,在传播地方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以非遗为要素的产业发展为群众致富提供了渠道。乡村文化振兴与产业振兴紧密关联,丰富的文化资源可以有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浙江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有314项是传统工艺,占到总数的1/3以上,许多项目都具有生产性保护、规模化发展的特点,全省共有120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近年来,我们积极倡导非遗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注重非遗要素在文化产品开发上的合理利用,越来越多的镇村充分利用地域文化优势,驱动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和文化产业村。在越剧发源地嵊州,以农民为主体建立的民营剧团超过100个(队),年均演出3万场,从业人员近8000名,2017年的民间演艺事业年总产值达到2.08亿元,还由此带动了传统戏剧服饰产业的兴旺。在桐庐县合村乡,当地重视传统绣花鞋技艺的传承,目前绣花鞋制作已成为当地一项重要产业,年销售2万余双,该乡也成为省内乃至全国绣花鞋制作的重要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将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新时代非遗保护应为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城乡发展中发挥着塑魂、兴业、育人、添乐、扬名等重要功能,也必将在共谋“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
1.立足乡村文明建设,弘扬传统民俗,丰富节日文化,树立文化自信。传统民俗是中华文化历久弥新的见证,也是今天我们固本开新的精神动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为出发点,大力弘扬传统民俗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民族精神,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努力发展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吸收精华、剔除糟粕后的传统民俗,是弘扬和培育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成为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重要渠道。
2.立足传统文化保护,推进戏曲等农民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项目的传承发展,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戏曲是广大乡村最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传统戏剧保护,2015年,我们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确保传统戏剧“一个都不能少”。2017年,我们启动了曲艺的保护传承行动。此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体育、民间文学等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也要同步跟进,充分发挥传统艺术在丰富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方面的作用。
3.立足传统工艺振兴,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带动农村生态变美、农民生活致富。传统工艺,是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传统工艺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方向,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要通过传统工艺的振兴,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发掘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增强传统街区和村落活力,带动农村变美、农民致富。浙江是“百工之乡”,我们将探索实践符合浙江实际的传统工艺振兴模式,振兴浙江传统工艺。
4.立足非遗保护利用,加强非遗主题小镇和民俗文化村建设,推动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我省已经公布的四批65个民俗文化村和32个非遗主题小镇,既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典型,也是保护传承的先行者和主力军。要围绕“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主题,进一步引导和发挥民俗文化村、非遗主题小镇的示范作用和外化功能。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农民群众是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角,要深入挖掘梳理乡规民约、家风家训的文化内涵,提升思想道德水准,为乡村治理提供文化支撑。
5.立足加强整体保护,推进文化生态区建设,探索非遗保护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新途径,拓展农村发展的新空间。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与乡村振兴要求高度契合,极大拓展了农村发展的文化空间、产业空间和村民自治空间。要把非遗整体保护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最终实现非遗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
今年3月,在松阳县召开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我们提出中华民族复兴离不开乡村振兴,乡村振兴需要乡村文化振兴先行;与会的镇村代表向全省农民朋友发出了“在乡村文化振兴的春天里走进新时代”的倡议。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力投入乡村振兴,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中盛情绽放,奋力为新时代文化浙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浙江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瑶)
[责任编辑:曾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