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志:论透明的文化与文化的透明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东方网
文化,有一种定义叫“理念的总和”。理念,凡适合一时、一地,适合经济基础的先进理念,都应当弘扬开来;凡不符合时代需要、不适用于经济基础的落后理念都应批判、抛弃。不论是“扬”还是“弃”,都应当是公开的,透明的。透明是文化的特性。透明自身也是文化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翻开一部文化史,不难看出就是一部从不透明到半透明,再到比较透明的历史。在古代,尤其是在封建社会,统治者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就是不透明。透明当然不是说任何事情都要暴光。与他人无关、无害的个人私事就不必透明。所谓“隐私”就是指可以“隐去”的私事。然而,对政府来讲,对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机构来讲,则必须透明、透亮。因为,你的所作所为不仅与他人有关,而且同整个地区、整个国家息息相关。
现在不少人对“透明文化”不甚了了。比如有几个地位显赫的官员气势汹汹地说:“官员也是人。为什么百姓不公开财产,却要官员公开财产?”这话的前提,只对了一分,而错了九分。先说他正确的那一分:“官员是人。”不必检验,官员肯定是人。不是人,人们不会给他官做。可是,官员是官人,前面多了个 “官”字就不同一般了。人,任何人在社会上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这社会角色尽管是可变的,但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又是相对稳定的。你不做官则罢,做了官就要以官德、官纪、官法来约束自己。官员的社会角色决定官人是为公之人。那么,“公”便有权利要求官员公开。官人也应当有公开个人财产的自觉愿望。只有公开了,自己才放心,公众才放心。官员公开个人财产会替官员减少无穷无尽的麻烦。我访问过几个被人认为廉政指数最高的国家。按照他们廉政公署自鸣得意的说法,在他们那里,如果有人举报某一位官员贪污,廉政公署会暗自认为举报人有可能是患“精神病”。为什么?因为他们那里奉行透明文化。透明度高,分辨率强,可以做到像陈毅元帅所说的那样,“伸手必被捉”。在透明文化指引下所制定的透明制度、透明规则,甚至于可以使得有贪(林女,改为上下结构)之心的人 “贪”不到“污”。在透明文化的浓厚氛围中,几乎是无“污”可“贪”。在透明文化的照耀下,公家的财产无法转化成“污”。所以,才会出现把举报人怀疑成 “精神病”的奇怪现象。而不是像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贪官一提一大串,不是像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把官员排起队来隔一个抓一个,还会有漏网的。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