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为了给动漫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创造有利于动漫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规划》特别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大财政投入、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投融资政策、实行税收优惠、加强组织实施。
动漫产品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但品牌意识薄弱,动漫市场监管有待加强。《规划》鼓励动漫作者进行动漫产品、形象的着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加大国产原创动漫形象、品牌和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优秀知名动漫产品的保护和数字版权保护,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犯动漫知识产权的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规划》指出,要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中央财政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鼓励引导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投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产业,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动漫产业,参与各类动漫产品的研发、创作、生产及重大项目实施。
2008年12月,文化部公布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次年12月,首批100家动漫企业通过认定;2010年8月,公布了第一批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产品名单,同年12月,公布了第二批169家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与首批18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对此,《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出台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总的来说,《规划》基于对国内外动漫产业发展的客观认识,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将发挥引导动漫产业发展方向、保障动漫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刘玉珠表示。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