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今天文化部刚一公布《倍增计划》,就引起业界热议:“倍增”对于现有条件下的文化产业来说,是拔苗助长,还是难以实现?“倍增”有何依据?此目标能在“十二五”实现吗?
绝没“拔苗助长”
“倍增”目标的提出不是文化产业的“大跃进”,也不是“拍脑袋”,而是一个“接地气”的文化产业规划。据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励小捷介绍,文化部高度重视《倍增计划》的编制工作,两年前就启动了《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先后有近50名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经过不断调研论证、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经文化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向社会正式发布的《倍增计划》。应该说,《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体现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汇集了各参与人员的智慧和劳动,反映了文化系统干部群众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期待和要求。
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则具体分析了“倍增”计划的可行性:首先,群众有强大市场需求,在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后,人们有着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2004年—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年均增长率是23.2%,而2008年—2010年则达到了24.2%,因此,“十二五”期间“20%”的目标比前几年的平均增长率还低。其次,六中全会后,各地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提高,各级党委更自觉地重视文化产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不管是资金投入,还是政策扶持,都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条件越来越优越。所以,不管是增长速度,还是增加值翻番,“倍增计划”既没有拔苗助长,也不是难以实现的目标,而是切实可行的。
符合中国文化产业实际
“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中,既要有航母,也要有大大小小的小舢板,很高兴在《倍增计划》中看到了这种良性生态的雏形。”清华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如是说,他注意到《倍增计划》中把文化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当作两个重点支撑加以提出:一方面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明确提出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这很符合中国文化产业的实际。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