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倍增计划》提出,要努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周极为赞同,他认为,这很符合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倍增计划》中有许多增加文化消费的具体措施:培育文化消费习惯,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改善文化消费条件,提出要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设施,鼓励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励小捷副部长还总结说,在《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过程中,仔细分析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把握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几个新趋势:一是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二是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升的方向更加清晰;三是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态势日益明显;四是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结合更广泛更紧密;五是金融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势头将持续升温。
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倍增既包含定量,也包含定性。”刘玉珠特别强调,《倍增计划》致力于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文化生产的品质和效益,加快由注重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倍增计划》中对这种“内涵式增长”有许多具体指标加以引导:鼓励集聚发展,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打造文化品牌,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加强引导调控,防止盲目投资、盲目跟风,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励小捷强调,《倍增计划》是一个中期的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实现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增加值倍增等一系列目标,但与此同时,《倍增计划》并不局限于“十二五”时期,而是放眼更长的一个阶段,紧紧围绕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来编制,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也都是着眼于更长一个时间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所以,编制中做到五年与十年、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也就是说要经过“十二五”的努力,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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