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推动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完善文化产业各门类政策,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支持中小城市利用特色资源打造文化产业亮点,鼓励资源城市转型过程中将文化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
(三)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群。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的规划、认定、调整和指导工作,对园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对现有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的指导,强化基地的孵化、交易、展示、培训等作用。开展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特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引导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文化产品销售中心和文化物流配送中心,加强中小城市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小城镇和乡村文化服务网点,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演出院线体系,支持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推动网吧连锁化发展,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人才、技术、鉴定、经纪、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服务,规范艺术品交易、文化会展等行业发展,逐步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艺术品重要交易中心。
来源:文化部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