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考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通过加强考古课题研究、考古遗址保护、考古能力建设及考古成果转化等措施,推动我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上新水平。其中,提出要支持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发展。
福建省出台措施推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
将支持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发展
泉州网4月13日讯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考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通过加强考古课题研究、考古遗址保护、考古能力建设及考古成果转化等措施,推动我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上新水平。其中,提出要支持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发展。
考古课题研究方面,《通知》提出,要立足东南,面向海洋,深挖我省史前遗址、南岛语族文化、海洋文明、涉台遗址等特色考古资源,推出闽越国考古综合研究、福建海洋文明考古调查与研究、南岛语族考古研究、闽台考古遗址综合研究等重要课题;要组织实施重大考古项目,进一步探寻福建文明起源,完善福建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深化万寿岩遗址、奇和洞遗址等史前遗址调查与考古研究,以平潭壳丘头遗址群为考古重点,积极推动“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考古研究。
《通知》要求,要加强考古遗址保护。要将古遗址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定期开展全省古遗址保护和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要加强基本建设中的遗址保护工作,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或土地出让前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各类建设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
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我省考古研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方面工作,支持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和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成立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机构;加强考古学科建设,支持加强厦门大学考古专业学科建设,推动适时设立考古学院,在鼓励并支持省内其他高校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专业学科建设,开设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学课程的同时,要依托考古机构及相关高校,定期开展面向基层文博单位的考古专业技能培训。
《通知》提出,要加强考古成果转化。要打造闽地考古遗址公园集群,以万寿岩遗址为标杆示范,支持推进城村汉城、奇和洞、壳丘头、南山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推进考古遗址融入文化和旅游产业,要加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研发,有序开展公众考古,让大众更好地体验历史、体验考古;加强考古遗址展示利用,支持各地依托具有重大价值的考古遗址建设各具特色和内涵的遗址博物馆;规范和加快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分配给各相关博物馆,以考古出土文物丰富博物馆展陈。 (黄宝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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