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日前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遴选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通知》规定,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有前期研究基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一至两年。此次专项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申报项目需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经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责任编辑:曾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