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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8-07-17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更好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根据《泉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管理暂行规定》及今年我市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第八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十大重点文化产业的演艺业、影视业、音像业、广告企划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业、文化会展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出版印刷业、游戏动漫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文化创意园区、社会团体和专业协会。

二、评选条件

1、有一定示范性和代表性。参评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全市本行业中具有典型意义和带动作用。

2、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企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发展先进文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3、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有一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显著。

4、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企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有较强的成长性。

三、评选要求

1、文化企业向所在地的文体新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提出申请,市直文化企业直接向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发展科提出申请。

2.各申报企业应按《泉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并认真填写《第八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3.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并按照评选要求,做好候选单位的审核筛选工作,每个县(市、区)推荐数不超过2家,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各1家。

4、 7月27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将审核过的申报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通过邮政快递至市文广新局产业发展科,同时提供相应电子文本。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幢南侧817室。电话:22108002 ,传真:22118901,邮箱:QZWHCY@ 126.com。

附件:泉州市第八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20日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傅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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