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是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之一,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债券融资的主要优势在于:比同为债务融资的银行信贷融资的期限要更长,且债券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相比同为长期融资的权益类融资,又不会有稀释股权、分散管理权之虞。对于资本运营成熟的文化企业,债券融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长期融资工具,与股权融资合理搭配,可以很好地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迪斯尼为例,根据1994年至2001年该公司的长期融资行为统计,主要的长期融资渠道就是股权和长期债两大类,长期债占迪斯尼公司长期融资总额的1/3左右,在一些重大收购的时期,长期债的融资规模会更大。
与一般债券融资相比,对于文化产业的融资最有创新价值的是版权类资产支持债券融资模式。由于轻资产的特征,文化产业的一般融资有较大的难度和较高的成本,版权类资产支持债券融资因此是一种非常适合文化产业并提升版权价值的一种融资模式。世界上最早利用版权进行债务融资的是美国的 “鲍伊债券”,开拓了文化产业融资的新方式。1997年,投资银行家戴维·普曼(David Pullman)以摇滚歌手大卫·鲍伊(David Bowie)的25张专辑(约300首歌曲)的音乐著作权每年所产生的版税和许可费作为证券化资产,设计并发行了10年期年利率7.9%总额5500万美元的债券。
中国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市场主要有中国银行间市场(场外市场)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市场),并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为主要发债场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主要注册发行信用类债券,主要包括企业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不仅发行文化企业的企业债,同时还包括以备案方式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历史本身就不长,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标志着现代债券资本市场开始,文化产业进入债券资本市场的时间就更短了,而且由于发行债券的门槛比较高,只有少数规模大、有信用保障的大型文化企业才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比较早期的文化企业债券融资的案例是中国电影集团2007年12月发行了5亿元的企业债券。2010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这个文件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债券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推手。一批文化产业类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案例集中推出,突破了只有个别大型文化企业才能利用债券资本市场融资的瓶颈,中国文化产业债券资本市场向纵深拓展。
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在中国的发展虽然比较快,近年来也在积极探索具有文化产业特性的债券融资模式,但与中国总体债券融资市场的发展相比,文化产业债券融资的比重相对太小,总体上占比不到1%。并且,服务于文化产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中介机制尚处于空白,比如,能为文化类资产做债券化处置、财务服务、增信服务等专业的中介机构还很少,这也是制约中国文化产业债券市场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势头前景总体很好,国家也积极鼓励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文化产业债券市场可以大有作为。2015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发改委在2017年8月初印发了《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重点支持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6个领域的专项债券。国家发改委的指引对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发展意义非凡。在当前严控金融风险的大形势下,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大有可为。债权融资相对而言是一种更安全的融资方式,从风险控制方面相对来说更为可控,这也为文化产业债券融资的创新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条件。
从趋势上看,值得关注和期待的文化产业债券融资走向有:
其一,缓解并克服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始终都是文化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依托各类文化产业园区或集聚区,受益范围更广的中小文化企业集合债券应当得到更多的扶持。
其二,文创无形资产无疑是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探索和尝试开展基于版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盘活文化产权资源,这也无疑是文化金融发展的关键。
其三,还可以期待一种新兴的债券模式——融资租赁,即基于文创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模式,这个领域已经具备较好的实践基础,在政策和市场等的多重利好环境下定会有长足发展。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探索发展文化产业债券信用担保或保险,逐步建立文化产业债券增信机制,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健康发展亟待这样的基础保障体系的建设。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