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商务主管部门、文体新局、广电局、旅游主管部门、城联社及工艺美术主管部门,泉州开发区团工委、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团工委、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青年社团,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助推 “人才港湾计划” 实施,弘扬保护遗产的全民意识,鼓励广大青年发扬“工匠精神”,增强创新、创业、创优能力,在推动“五个泉州” 建设中建功立业,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泉州市旅游局、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青年传承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以匠心筑梦,谱古城新篇”主题,开展“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青年传承人评选活动,带动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护遗工作,保护和弘扬泉州人民优秀的传统工艺。同时通过选树典型、传承巡讲、现场展演、创业激励等措施,积极培养我市传统工艺青年传承人才,助推我市优秀传统工艺有序传承、发扬光大。
二、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泉州市旅游局、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2.协办单位:
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
三、推荐对象
全市各行各业直接从事有关“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主要类别见附件1)等工作,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贡献或社会影响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推荐条件
1.民间从事加工、小作坊制作的工人及民间具有绝招技术的艺人和匠人,从业工作要突出地域特色、传统手艺,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2.具有至少5年以上的本工艺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3.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勇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热心带徒传艺,在青少年中普及知识、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青少年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5.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学徒、各级工艺美术大师及其学徒,可优先推荐参评。
五、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会同相关主办单位的县级对应部门,组成工作联席会,共同协商确定推荐10-15名候选人,并进行排序;
2.自荐报名:主办单位将通过各种新闻宣传渠道发布评选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选对象。符合条件的自荐对象在征得居住地所属县级团委的审核同意后,可以自荐报名,自荐比例控制在20%。
对组织推报对象和自荐报名对象,县级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
六、评选名额
拟从各渠道的推荐人选中,初选出“‘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青年传承人”入围人选50名左右。在组织评审会,在入围人选中遴选出“‘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优秀青年传承人”30名左右,并从中择优推选“‘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杰出青年传承人”10名左右。
七、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将邀请各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名单另行通知)。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评选步骤
1.推荐提名(即日起至9月30日)。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征集参赛对象。
2.组委会初评(10月中上旬)。根据推荐名单,组委会办公室按类别对所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出预备人选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并考虑人选的类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研究确定入围人选。
3.社会公示(10月中下旬)。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站将正式候选人及其简介向社会公示。
4.组委会评审(11月上旬)。评审分为公众投票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其中公众网络投票占评定总分的20%(具体投票方式和办法另行公布),现场评审占评定总分的80%(现场评审将由组委会委员、有关专家根据审查推荐材料、观看候选人现场展示等进行评分)。最终遴选出“‘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优秀青年传承人”30名左右,并从中择优推选出“‘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杰出青年传承人”10名左右。
5.颁奖(11月中旬)。11月中旬为获奖人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并在各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报道。
九、成果运用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获奖青年,由共青团泉州市委授予“泉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省级青年岗位能手。
2.为鼓励青年创新创业,主办单位联合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对获奖者进行银行授信。两家银行将各分别对“‘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青年传承人”入围者给予2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对“‘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优秀青年传承人”给予3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对“‘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杰出青年传承人”给予5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凭获奖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3.对获评“‘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优秀(杰出)青年传承人”,并在泉州古城区创业的青年,优先推荐加入泉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享受创业培训、创业导师辅导、创业资源分享等服务。各主办单位还将结合相关政策,在创业帮扶、创业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4.在符合相关认定的前提下,优先将“‘古城匠心’泉州市传统工艺优秀(杰出)青年传承人”开发生产的旅游商品纳入泉州旅游伴手礼,并优先在相关平台上展示推介。
5.优先推荐参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6.优先享受商务专项扶持政策。
7.优先推荐参加各主办部门举办的国内外非遗展览、展示活动。
8.优先推荐在各级媒体宣传推广。
十、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与“人才港湾计划”、“古城护遗 青年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推荐工作作为发现和培养青年工艺技能人才,保护和传承闽南文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县级团委要牵头联合相关单位,严格把关推荐条件,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宣讲、报道、互动交流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立足本职练技能、创先争优作贡献。
2017年9月30日前,各县级团委务必汇总并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1.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县级团委加盖公章,并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进行排序);
2.推荐表(附件3,1式2份,需加盖公章);
3.事迹材料(1式2份,2000字左右,需加盖公章)
4.体现本人在工艺制作时各流程的相片(至少5张);
5.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奖章证书及表彰认定文件(原件拍照,并复印1份纸质版)。
(以上1-6材料装订成册,并整理成电子版一并报送,文件夹标题注明姓名、县区、项目、工艺种类)
7.红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8.本人在工艺制作过程视频(截选编辑成5分钟左右的视频,要体现各制作流程,分辨率至少1920×1080像素,同期配音,统一MEPG高清格式);
(7-8材料制作成光盘,并在光盘外包装要注明候选人姓名、县区、项目、工艺种类)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裕厚、刘芸辉 联系电话:22199722
传 真:22283406 电子邮件:qzsztgw@163.com
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87室
邮 编:362000
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泉州市旅游局
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泉州广播电视台 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2017年9月8日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