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中国银行各设区市分行,省直机关文明办: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下发的 《福建省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印发你们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请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将 《实施细则》送到本地我省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及其提名奖获得者、历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手中,并与市委宣传部和本地中国银行共同上门服务,尽快启动这项工作。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情况于11月25日前上报省委文明办。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2013年11月4日
福建省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
为体现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正气,提高道德模范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就建立金融服务道德模范长效机制,做好道德模范评定后的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服务对象
本实施细则所指道德模范为:我省全国道德模范及其提名奖获得者,福建省道德模范,道德模范属于烈士的,可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指定一名直系亲属,享有本细则专属服务;法定代表人为道德模范的企业或道德模范参与创业、经营的微型企业。
二、服务网点
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境内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
三、服务内容
在日常金融服务的基础上,为道德模范提供尊贵客户专享的金融服务 (见附件一)。
(一)授信支持
1、个人信用贷款。向道德模范提供100万元授信额度;信用至上、无需抵押,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用途广泛、使用自主。
2、助农益农专项个人授信。主要面向从事农村生产经营的道德模范发放,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贷款限额30万元。
3、微型企业贷款。向道德模范参与创业或经营的企业发放的贷款、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贷款优先受理,快捷审批,无须抵押担保,贷款限额350万元。
4、中小企业贷款。通过 “端对端”的工厂式 “流水线”运作和专业化分工,提高服务效率,根据道德模范为法人代表的企业经营特点与融资需求,丰富产品组合与方案设计,帮助设计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为道德模范为法人代表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融资服务。
5、个人消费优惠利率贷款。为申请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的道德模范提供中国银行政策许可的最低利率优惠。
6、长城环球通白金信用卡。面向道德模范发行银联标准的白金信用卡,最高50万元额度,免首期 (5年)年费,全球通用,50天超长免息期。
7、中银福农信用卡。面向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道德模范发行。除具有基本的银行卡功能外,兼具涉农商户优惠、特色分期手续费用优惠等多项特色权益。免首期 (5年)年费。
(二)结算
1、中银财富管理贵宾卡—闽商卡。中银财富管理贵宾客户专属产品,道德模范可持卡享受中国银行财富管理中心的高品质服务空间、财富经理及财富顾问的专业财富管理服务以及各类优先、优惠服务。
2、个人跨境金融服务。为道德模范提供全方位的跨境金融服务,包括:结售汇、国际汇款、代理见证开户、旅行支票、外汇贷款、国际信用卡等一站式出国金融服务。国际汇款全球网络通畅,在网银上汇款可享受手续费八折优惠。
3、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为道德模范为法人代表的企业提供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产品,如各种信贷、结算、融资、担保、资金及理财产品等。目前中国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四、服务方式
(一)绿色通道服务。为道德模范提供中国银行网点柜面 VIP专属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各项业务。
(二)上门服务。中国银行客户经理专门为行动不便的道德模范提供上门服务。
(三)一对一服务。为有投资、理财等需求的道德模范提供财富客户专属理财空间及 “面对面、一对一”的服务。
(四)其他服务。根据道德模范的实际需要,在中国银行业务范围内提供其他个性化服务。
五、工作机制
(一)在全国和福建省道德模范评定后,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提供省级以上道德模范名单。
(二)福建省境内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为道德模范提供本实施细则所指金融服务。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接到道德模范金融服务申请后,需经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 (或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确认,并出具确认函 (格式见附件二、三、四),核实道德模范身份后再予以办理有关业务。
(三)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定期会商,就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四)道德模范或道德模范所属企业获得授信支持,在额度到期后必须再次确认。
六、约束条件
(一)各项业务办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和中国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道德模范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被撤销荣誉称号,将予以取消已提供的本细则项下的专属金融服务及金融优惠政策。
(三)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信用记录不良的,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文明办将督促其整改,逾期不改的,中国银行有权收回授信,并不再提供本实施细则所指金融服务。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