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立足我省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文化的灵魂作用和旅游的载体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发展为目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整合创新为动力,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促进文化资源的旅游开放开发,提升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和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品位,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发挥重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构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精心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加快推进我省文化旅游融合进程,带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品质的提升:到2015年打造3-5个国内知名度较高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区;推出1-3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演艺节目,构建重点旅游区文化演艺连锁经营模式;形成3-5条以人文历史为背景的国内知名旅游线路;制作1-2档以文化旅游资源为题材的广播电视娱乐栏目;建成1-2个享誉国内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古镇(村);拍摄3-5部文化旅游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或者动漫游戏作品;打造一个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全媒体传播平台。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每年增幅达20%以上,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工程
(一)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资源综合开发工程。推动品牌旅游景区更加深入地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完善文化资源开发规划,提升旅游开发的文化品位,依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影视、戏剧、歌曲、实景演出和出版物等精品力作,建设传播和展示当地特色文化的场馆,培育特色文化市场,进一步扩大品牌旅游景区影响力,实现文化和旅游互补互促融合发展。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旅游局、文化厅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旅游局、文广新局
重点项目一:武夷山景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开发。以弘扬中华武夷茶文化和朱子理学、名人雕刻诗赋等历史遗迹资源为基础,打造朱子理学、名人修学园、茶文化景观博览园、溪岸景观茶园、武夷山数字茶博馆、智慧旅游城市体验馆、印象大红袍山水实景演出观赏区等功能区,精心设计和建造文化景观,形成集观光、体验、娱乐、休闲为一体文化展览、文化景观、文化体验、文化普及等专题文化旅游项目丰富多彩的综合性4A级旅游景区。
重点项目二:厦门鼓浪屿名胜风景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开发。
明确以文化引领鼓浪屿旅游整合提升的顶层设计,将文化元素贯穿鼓浪屿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思想,依托鼓浪屿深厚的历史积淀、多元文化交融的特色,在摸底调查其历史建筑、自然风景、人文资源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区分功能,加强保护管理、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的力度,整合资源,组建鼓浪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主体,打造集休闲度假、历史建筑保护开发、钢琴音乐欣赏、艺术创作基地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示范区,形成魅力独具、环境优美、产品丰富、文化品位高的综合性5A级旅游景区。(此项目以厦门市为主推动实施)
重点项目三:永定客家文化博览园项目。以展示客家文化、弘扬客家文明为基础,打造大型常态化演艺项目《梦幻土楼》、客家民俗演艺中心、中原汉人南迁纪念坛、福建土楼博物馆、客家土楼书画院、客家姓氏碑廊、书法碑廊、观音寺、客家艺术小镇、美食展示街区等文化旅游综合体,形成探索客家悠久的历史文化、感悟客家深厚的文明真谛、体验客家独特的民俗风情的精神圣地,成为永定文化旅游的一个标志性园区,实现永定旅游质的提升。
(二)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演艺项目工程。引进省内外知名创作运营团队,依托我省各地历史文化传奇故事,结合旅游景区禀赋和特点,打造一批观赏性强、艺术水平高、文化体验深的文化演艺精品。积极运用3D、4D、数字模拟等高新技术,创新文化演艺精品表现形式。支持和推进文艺院团运用市场机制,参与旅游演艺项目策划和实施,与旅游企业构建紧密的战略合作联盟。加强对演艺精品的包装和推广,吸聚人气,促进游客深度旅游,提升景区的影响力。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文化厅、旅游局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文广新局、旅游局
重点项目一:三坊七巷特色文化演艺项目。依托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三坊七巷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围绕三坊七巷发生的历史故事,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再现历史人文场景,用文化演艺形式向游客讲述三坊七巷丰富的故事,提升游客对闽都文化的了解,扩大三坊七巷影响力。
重点项目二:白水洋特色文化演艺项目。依托屏南拥有白水洋、鸳鸯溪5A景区,年游客量近200万的旅游优势,以及屏南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利用3D、4D、数字模拟等高新技术,打造符合旅游演艺要求的现代化演艺场所;引进省内外知名创作运营团队,对屏南地方特色文化进行提炼,用现代艺术手段予以表达,提升白水洋深度旅游功能。
重点项目三:泰宁大金湖特色文化演艺项目。以福建省唯一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顶级品牌的泰宁县金湖湖畔为实景,融合情景剧、歌舞、戏剧、民俗表演等,重点打造泰宁大金湖特色文化演艺项目——大型舞台剧《三明意象》。
(三)文化旅游资源影视开发工程。推动省广电集团和各类影视动漫制作机构与重点旅游景区共同策划开辟文化旅游节目和栏目,拍摄制作具有较大文化影响力的纪录片、综艺、娱乐节目、电视剧、故事片、电影、动漫游戏等影视作品,打造一个强档文化旅游栏目和节目;广泛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提高节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支持文化旅游景区与省内外知名影视机构合作,拍摄制作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影视作品,通过“叫好叫座”的影视扩大旅游地的影响力,提高景区知名度。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省旅游局、广电局、信息化局、广电集团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旅游局、文广新局
重点项目一: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特色文化旅游节目和栏目。发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力量及传播平台优势,按照影视剧作品、动漫作品、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多元开发的总体布局,开发一批凸显福建历史悠久、文化繁荣、人才辈出、风景优美的作品,打造文化旅游类品牌节目,推介福建“旅游资源提高文化品味,文化资源提升产业价值”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开发的新产业理念。
重点项目二:八闽大地原创文化旅游大型动漫、游戏系列开发。整合动漫游戏企业技术资源,对重点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数字化内容的制作开发,运用新媒体大力推广宣传。
(四)文化旅游资源跨地区整合开发工程。建立文化旅游资源的跨地区整合开发协同工作机制,对红色文化、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名人、土楼文化等同一文化主题的旅游线路进行整合规划,统一组织市场定位论证和产品开发,统一进行文化旅游路线的形象包装和传播。
牵头推动单位:省旅游局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旅游局、文改办
重点项目一:朱子文化主题游。重点支持南平和三明整合朱子文化旅游资源,规划打造朱子文化主题游路线,三明尤溪重点打造朱子文化城;武夷山市重点打造五夫朱子园,建成集文化、朝圣、修学、休闲、餐饮购物、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线路。
重点项目二:原中央苏区红色文化旅游。整合提升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引进企业签约开发,修复红色旅游遗址景观,形成贯穿闽西、三明的红色文化旅游线路。
(五)历史文化古镇(村)文化旅游融合开发工程。在保护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制定古镇(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开发以鲜明地方特色文化为主题的街区和景观,充实丰富相关业态,建设传播和展示地方特色文化的场馆,加大市场开发推广力度,形成游客接待规模。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文化厅、旅游局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文广新局、旅游局
重点项目一:武夷山下梅古村开发。充分依托武夷山“双世遗”的核心资源,结合下梅古村作为“万里茶路起点”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重要历史地位,对下梅古村落进行保护性开发,将区域文化与古村旅游开发有机融合,并积极导入休闲养生、文化创意等新型产业,将下梅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再现万里茶路起点的辉煌。
重点项目二:连城培田古民居开发。以培田古村落为主体,重点打造客家民俗文化,建设以连城民俗文化展示、美食体验、民俗风情体验等客家民俗文化街,以展示客家民俗文化特色,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六)智慧文化旅游示范工程。建设以创意动漫为主题的创造型文化旅游智慧公园示范项目,在产品设计,营销宣传,游客服务,园区管理,客户关系全产品链,围绕旅游者良好体验推行智慧旅游系统建设。以推广智慧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标准为主要抓手,促进传统景区景点的智慧化改造,优选信息化发展基础较好的景区景点,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改造示范工程项目。利用空间地理数据、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和新传媒手段,打造全面覆盖、精准营销,全链条服务,全方位监管,高集约化、高效效率的全国领先的智慧旅游的省级一体化平台。综合运用纸媒、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载体,在多媒介互动传播中全方位、立体式地向全球旅游市场展示我省旅游资源,提升福建旅游的文化内涵与品牌价值。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省旅游局、科技厅、信息化局、新闻出版局、省数字办
组织实施单位: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自驾车协会、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文广新局、旅游局
重点项目一:特色文化“智慧文化旅游”自驾游专线。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电信、互联网技术,以福州为中心,联接周边文化旅游资源,深入整合医疗、餐饮、旅游、交通等资源,重点打造为自驾文化游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的智慧自驾文化旅游服务专线,建设全国首个自驾游服务调度信息中心,以及自驾游配套设施。
重点项目二:以特色文化基础地理和旅游专题数据库为核心,建立文化旅游三维智慧地理信息系统,构筑“智能化”的文化内容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查询、服务推介、遥感定位、全景浏览、电子商务等旅游综合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重点项目三:智慧南平之武夷山智慧旅游项目。依托福建电信传输网,以“数字武夷”建设工程为基础,以智慧旅游为重点,实施“数字营销”、“武夷随身游”、“电子商务”、“武夷一卡通”四大应用,建设智慧武夷旅游度假城市。
重点项目四:《孤独星球》文化旅游全媒体传播平台项目。依托《孤独星球》这一全球知名的旅游媒体传播平台,有计划、分批次地向世界推介福建丰富的旅游资源,使福建旅游的整体品牌和文化影响力在境内外得到提升。
(七)文化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工程。开展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征集活动,构建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信息数据库;引入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产品与各地旅游景区对接;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连锁联盟平台等形式,促进文化旅游商品交流、展示、对接和开发。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旅游局
组织实施单位:福州市文改办、旅游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重点项目一:“福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及系列开发。面向海峡两岸的企业、设计机构、设计公司、设计师,以及设计专业的学生征集和展示与“福文化”有关的标志、包装、品牌形象、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城市景观、雕塑、动漫形象等设计作品,加强创意设计与文化生产企业的对接,实现作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推广。通过“福文化”扩大福州的城市影响力,为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与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重点项目二:工艺美术与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与开发。以设计研发旅游商品为主,举办全省旅游纪念品、礼品设计大赛,全省茶席设计大赛等旅游商品相关的大赛,以独特的创意设计出一系列具有福建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旅游礼品,提升福建工美的品牌影响力。
(八)重点文化旅游基地文化景观建设工程。重点支持文化旅游景区依托本土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提升创意设计,打造文化品位高、欣赏性强、地域特色浓郁的地方标志性文化建筑、文化雕塑等景观,充分展示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
牵头推动单位:省文改办、旅游局
组织实施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文改办、旅游局、建设局、文广新局
重点项目一:泉州古港古城产业园项目。借助泉州荣膺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契机,着力打造世界性文化展示和交流平台。通过古港古城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古海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底蕴,把洛阳桥至断桥沿江两岸打造成亲水平台外滩。建造歌德堡号母港和南音、李尧宝刻纸、杨阿苗民居营造技艺、木偶等人类非物质文化展示区,以江滨水景扮靓晋江、洛阳江沿岸,形成城市人文景观和亲水平台,推动古港繁荣,形成“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业态,促进文化消费。
重点项目二:中国•龙人古琴文化村。围绕古琴这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历史遗存,以古琴文化为脉络,建设影视演艺、培训交流、制造展示、休闲体验等为主要业态的文化旅游景观。建成中国古琴文化传播示范基地,成立中国琴学院,培训古琴人才;建成大型经典文化演艺基地,组建古琴艺术团,常年举办以古琴元素为主的展演活动;建成海峡两岸古琴文化交流平台,推动培育日韩东南亚地区的古琴文化旅游客户,打造中国古琴艺术旅游节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省地联动,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积极性,推进示范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文改办、文化厅、科技厅、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制度,指导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重点项目。项目所在地文改办、旅游、文广新局部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健全项目督查、审核、评估和退出机制,将重点项目纳入省文化产业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督促按时序抓进度促落实。对项目进展慢,工作推进弱的示范项目予以调整退出。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项目所在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要督促重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已经制订规划的要注意充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内容。各地文改办、旅游局、文广新局要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进行初审,省文改办会同省旅游局、文化厅牵头负责组织论证和批复。项目建设依据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融合项目,可推荐申报省级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重点项目。
(三)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和《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扶持措施。充分利用文化、旅游、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按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指标及信贷、融资、税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投融资机制,组织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与省金融机构专场对接,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力度;鼓励文化集团和省属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四)完善宣传推广。加强政企合作、行业合作、区域合作,创新宣传推广和营销机制,更好地展示福建的文化旅游产品。宣传文化部门应把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是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成效、经验做法等的宣传报道作为重点给予支持。充分发挥现有平台的作用,利用文化旅游年度会展、官方微博、旅游网站、文化产业网站等,加大对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介绍推广。鼓励宣传文化部门与各地旅游业界积极探索创新市场推广合作模式。
来源: 责任编辑: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