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省直有关部门联合评审以及省级媒体公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授予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华昌珠宝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顺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0家企业“2012年度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称号。
希望获得“2012年度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称号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拓展延伸产业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省文化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十强企业纳入全省文化产业项目跟踪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相关单位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这一目标,加大协调推动和扶持力度,强化政策保障,创新服务管理,为提高我省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