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评选管理办法(暂行)》(泉文改办〔2012〕10号)和《关于做好2015-2016年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泉文改办〔2017〕2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文改办和市文化产业十大牵头单位推荐、市文改办初审、专家评审会评审,拟推荐福建兴隆香业有限公司、泉州阳光创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艺达木雕美术有限公司、南安市亿辉油画工艺有限公司、福建省鼎立雕刻艺术有限公司、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锐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软众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2015-2016年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9日。
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8387732;传真:28387730;邮编:362000。
监督电话:28387779。
地址:市文改办(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6号楼6409室)
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来源: 责任编辑:傅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