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
为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繁荣残疾人文化事业,在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联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放飞梦想·共享阳光”泉州市2017年残疾人艺术作品展,集中展示残疾人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时间
2017年3月28日至4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残疾人书画、摄影、工艺品爱好者。
三、作品规格要求
(一)残疾人艺术作品创作者要围绕“放飞梦想·共享阳光”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内容要生动体现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追求美好梦想的精神风貌,以及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作品应按照统一规格进行创作,否则取消参展资格。
1、书画作品:参展作品书体和画种不限。作品规格为竖幅,不少于4尺对开,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硬笔书法作品规格以A4复印纸或硬笔书法专用笺为准。报送作品不用装裱,入选作品由活动组委会统一装裱。
2、摄影作品: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工艺品:参展作品包括陶艺、木(根)雕、石(玉)雕、竹藤编、布丝织、剪纸、漆器、金属工艺、刺绣、综合装饰及其它手工艺品。
(三)每位参选者最多选送3幅作品。活动期间还将举办公益义卖活动,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残疾类别和等级,以及拍卖底价等。
(四)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承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摄影、出版、媒体宣传的权利。
(五)已参加2016泉州市残疾人艺术作品展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申报本次参展评比活动。
四、作品评选和义卖
(一)评选方式。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以专家评委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对所征集艺术作品最终评奖。
(二)奖励设置。评选产生入展作品100件,其中金奖作品4件、银奖作品10件、铜奖作品20件、优秀奖30件。活动设立3个组织奖,将授予积极组织参展或成绩优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县(市、区)残联。获奖作品将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组织奖颁发奖牌。
(三)作品义卖。征集参展作品还将举行公益义卖,自愿参加义卖的作品将面向公众竞价拍卖,作品义卖钱款将返还创作者。不参加义卖和未卖出作品一律返还创作者本人。
五、报名和作品提交寄送
(一)报名方式:登录泉州文化产业网(www.qzwhcy.com)进行网上报名或下载报名登记表格,或向县(市、区)残联领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作品寄送提交:摄影作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实物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作品提交截止4月30日(以邮出地的邮戳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永艺,联系电话:13905959921 ,电子邮箱:cyy415@163.com,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2号(民主党派大楼)东楼203室。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残联广泛动员宣传,认真组织优秀残疾人艺术作品爱好者参与创作,力争拿出高质量的参展作品。
(二)为确保艺术作品展如期举办,请各地按照规定时间,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做好报名、作品寄送等工作。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28日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傅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