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负责同志就《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重大意义?
答: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还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取得实际成效
问:为什么意见确定以实施工程的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答: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落实,也同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相关,与社会生产生活、人民群众日常行为密切相连。因此,在制定意见之初,就考虑虚实结合、宏观论述与具体项目相统一,既提出原则要求,阐明从总体上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又提出具体任务举措,设计实施一系列具有引领性的重点项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整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各部门已经着手推进了一些重点项目。意见印发之后,还将继续做好已有项目的推进和新设项目的启动,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取得实际成效。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强调了哪些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答:意见分四个方面内容共18条,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讲明了为什么传承发展、传承发展什么、怎样传承发展的问题。
出台这一意见,旨在“四个讲清楚”,阐明我们党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位作用的认识,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以及一些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等,从而为传承发展提供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
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意见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对传统文化进行梳理,萃取精华,提炼符合当今时代的思想观点,并作出当代性的阐释。意见指出,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二是把握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结合时代实践特点,科学地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制历史文化虚无主义,抵制复古主义。
三是把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关系。意见强调,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也就是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
问:实施传承发展工程,为什么强调融入教育、融入生产生活?
答: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才能有长久生命力,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为此,意见强调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如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国民礼仪教育,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传统戏曲振兴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将传统文化标志性元素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传统体育,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通过这些有力措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转化为不可或缺的日常组成部分,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守护、传播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环境。
(据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