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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扎克伯格的“裸捐”谈起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5-12-21

以文化公益机构为例,在崇尚市场自由、竞争自由和财产私有化的美国,几乎所有的博物馆(包括美术馆)不论私立还是公立,一般都是建立在私人捐赠的基础上,大多是先成立艺术品基金会用于购买艺术品,然后捐赠出来进而诞生一个新的美术馆。

扎克伯格的“裸捐”事件在朋友圈疯传,有人点赞,也有人质疑,有些人认为这些富豪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可以减免税负,因为子女继承遗产时要缴纳很多的遗产税,而这种捐款实际是为了避税。

有此种想法的人怕是没有看明白扎克伯格的“良苦用心”。股份市场价值450亿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880亿元,这么多钱捐出去,再怎么避税,捐出去的也比他所要承担的税负高得多。再来看看他对女儿说的话:“马克思,我们爱你,我们想要你长大后的世界比我们今天更好……不仅仅因为我们爱你,更因为我们对下一代所有孩子肩负着社会责任。”仔细回味这句话,扎克伯格的“裸捐”是因为什么?我想正如他的妻子所说:“我只是认为慈善是一个表达关爱和服务精神的好方法……这种精神就已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对,就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已然成为一种责任,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这不由让人想到了一直被大家关注的问题——中国的文化公益事业何时才能跟上这个节奏?

在“捐赠”这个事情上,中国人与欧美人是截然不同的,中国人的确好奇为何年仅31岁的扎克伯格会这样做,即便捐赠,这事不应该由老人来完成吗?不应该为孩子考虑今后的生活教育问题吗?即使老百姓中了千万元的头等大彩,不也应该先孝敬父母,带家人去看看世界吗?可在大多数欧美人看来,也许是另一种情况,曾问过一个长期生活在美国的中国朋友,他说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讲,个人财富,不仅仅是个人或家族财富,在某种意义上,它是社会的“共同财富”,他们乐于将财富交给慈善基金打理,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物的捐物。这绝对不是夸口吹嘘,在欧美,捐赠已然成为社会风气,而捐赠的范围从金钱到艺术品,从教育到文化,范围之广、跨度之大不可想象。以文化公益机构为例,在崇尚市场自由、竞争自由和财产私有化的美国,几乎所有的博物馆(包括美术馆)不论私立还是公立,一般都是建立在私人捐赠的基础上,大多是先成立艺术品基金会用于购买艺术品,然后捐赠出来进而诞生一个新的美术馆。更有意思的是,博物馆的运作80%是靠志愿者,也就是义工,他们平均每周工作至少4个小时,这样算下来,他们所创造的价值几乎都被用来做慈善。

反观中国的公益美术馆,能如此规模进行捐赠的寥寥无几。1964年,著名收藏家邓拓将他毕生收藏的八大山人、唐伯虎等名画家的140多件作品无偿捐赠给了中国美术家协会(后移交给了中国美术馆),但有人说那是特殊年代造就的。暂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偏激,但在中国文化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能大规模、高质量进行捐赠的群体和个体确实少之又少,民间虽不乏艺术品的捐赠者,但涉及的广度和数量很有限,捐赠的作品质量也不高,宣传力度也不大。

曾接触过很多收藏家、艺术家或家属,他们都有着不同的考量,有的认为自己作品的价格是决定自身价值的有效标准,并不在乎作品的归属是属于国家还是私人收藏,有的认为父辈留下的作品即便给了国家也应该有个好的价格,更有甚者以多种理由拒绝只为自己拥有。各地方公益美术馆地域之不同,人际心理之复杂,也让“捐赠”这个口号喊失了声。当然,国内确实有一批高尚的文化艺术者将作品完整捐献出去并以个人名义命名美术馆的,如关山月美术馆、何香凝美术馆、古元美术馆、潘天寿纪念馆,但相对于美国的全民慈善,中国的这些仍不足以代表什么,大多数美术馆藏品并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新建的国家美术馆,首先是头痛于藏品的匮乏,为了快速聚集充实画库,馆长们不惜动用“人情关系”使艺术家将作品捐赠给美术馆或以远低于市场的价位购藏,这种“中国式”收藏,不可否认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因为随着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迅速扩大,艺术品价格的逐年上涨,公益机构的收藏若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撑,想在美术馆看到精品,怕是只能找画廊或海外的收藏家了。

为何会造成这种强烈反差?我们需要综合多种因素分析与反思。中国似乎从没有过这样的捐赠传统,“水往低处流”“前人种树,后人歇阴”的思想使得大多数中国人从骨子里并不买公益的账,这除了与我国文化发展的本身滞后有关外,中国人的家族式传承和小农经济也决定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不同,当然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国家在公益方面的政策性扶持远远不够,尤其是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先来看看美国,遗产税高达45%,除此外还有15%至35%的资产增值税。如果按照美国遗产税赠予税法,一个富豪要将遗产留给后代,那么几乎一半都要被拿去缴税,相反,如果将一笔钱或一件艺术品捐给博物馆或慈善基金会,就可免除很大一笔赋税。也难怪有人怀疑这些富豪们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是为了减免税负。显然,美国甚至欧洲国家这种税制设计是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而中国,目前尚没对遗产税、赠予税进行立法,子女继承父辈的遗产并不需要缴纳高额的赋税,也就是说艺术品的传承顺其自然地与财产一样“水往下流”而不需要“水往国家流”,财产的持有人即便把钱、物、艺术品捐献出去了,也得不到实际的好处,也就没有了捐赠的动力。

当然,还要补充一点,中国公益机构的管理水平与透明化程度也并不尽如人意,很多大型公益机构面临着信任危机。中国的国有美术馆截至2013年12月已有328家,从区域分布看,江苏省34家、江西省30家、浙江省29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9家……区域分布越多的美术馆,其收藏管理情况越不容乐观,如中西部地区,很多美术馆是新建成的,要想达到博物馆专业化管理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次,感到遗憾的是,个别几个有实力的大馆虽不乏艺术精品,可因为种种条件的制约,如展览档期及展厅数量的限制、藏品保存环境的漏洞、藏品研究力度的不足等,不是所有的重要藏品都可以全部向观众呈现,2015年艺术家调查报告显示,90%的艺术家希望藏品能适时向公众开放,在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中,“设置陈列展厅”是评估重点美术馆的一个指标项,但现实状况使得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这样看来,中国的公益捐赠之风始终刮不起来也不单纯是艺术家或家属或收藏家之过错,这是全社会的问题,也是需要机构内部统筹有序运行的。好在国务院2014年底专门发文,要求“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文化部也在近几年不断对各公益机构内部进行强化管理,对学员统一培训学习。但愿不久的将来,扎克伯格的“裸捐”精神能感染一代又一代,进而真正实现中国文化公益事业的崛起。(林丽 任之)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林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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