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期,过多过滥的文艺评奖乱象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话题。各种组织、各种名目、各种规模的评奖活动屡见不鲜,甚至“双黄蛋”“三黄蛋”之类的奖项也时有发生,各种“节”“榜”“盛典”“风云会”中颁发的奖杯奖牌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与奖项的多形成反差的是精品数量的少,文艺作品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是客观现实。甚至某些味同嚼蜡、滥竽充数的作品忽然一奖成名,不仅成为舆论批评的焦点,也成为文艺界人士内部议论的热点话题。
客观地说,设立必要的文艺奖项对于发现精品、鼓励创作、营造人才成长的健康环境、提升人们审美鉴赏水平等有积极意义,特别是一些规范、权威的文艺奖项,凭借其公正性、科学性和影响力而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正是因为文艺评奖的积极导向作用与重要影响力,一些人转而追求奖项背后带来的各种利益,催生了对奖项的畸形需求。一些单位、企业与社会团体进而自创名目、自设奖项,有些人甚至把奖项设到了国外,戴上了“联合国”“国际”的大帽子;某些原有奖项也顶不住获奖的现实需求,数量开始膨胀,奖项增多,最终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权威奖项被淹没在形形色色的奖项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过多过滥的乱象。
文艺评奖是把双刃剑。过多过滥的泡沫化奖项,不仅没有起到设立之初所追求和期待的应有效果,反而助长了追名逐利、权钱交易、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乱象,破坏了文艺的生态环境,成为金字招牌掩盖下的赘疣和隐患。
要发挥文艺评奖的积极作用,必须减少评奖数量、精简评奖类别,解决评奖过多过滥的问题,还评奖以严肃性与公信力,这也是对真正优秀的文艺作品和文艺工作者的尊重与支持。为此,今年5月,文化部全面开展文艺评奖清理整顿工作,大幅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将原有各类全国性奖项41个精减为15个,减少60%以上,同时还将严肃评奖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作为整改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这些举措为培育健康的文艺创作生态、推动文艺评奖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整肃了环境。
用好文艺评奖这把双刃剑,规范和精简各类文艺评奖活动,是尊重市场和文艺规律的现实需求,也是更好发挥奖项的激励作用、导向作用,提高奖项公信力和含金量的重要举措。唯此,才能既褒奖优秀人才与精品力作,又有利于通过优胜劣汰建立规范健康的艺术市场,改变因过多过滥的奖项催生文艺生态乱象、最终走向自身反面的恶性循环。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刘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