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关于
开展“泉州市优秀工艺美术大师
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2〕8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工艺美术大师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3〕195号)精神,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大师示范带头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泉州市优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要按照《泉州市优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评选方案》(附件1)的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泉州市优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泉州市优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艺芬
电 话:28060029
传 真:28060006
邮 箱:qz28060029@163.com
地 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幢479
邮 编:362000
附 件:
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刘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