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在财政部官方网站公示。财政部文资办就公示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读。
一、请介绍一下2015年度专项资金总体申报情况。
为做好2015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2号)并在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通知》在总结以往年度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条件等做出具体要求,明确重点支持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实体书店扶持试点、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影视产业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和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八个方面。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增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为重点支持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随后又补充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4号)、《关于补充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6号)。除出口奖励、实体书店扶持奖励、优秀基层戏曲院团(企业)奖励外,今年共收到申报项目2026个(其中:中央377个,地方1649个),比去年增加31.30%;申报金额275.16亿元(其中:中央69.63亿元,地方205.53亿元),比去年增加20.74%。
二、2015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2015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总体考虑:一是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二是进一步扩大重大项目实施范围,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比例,做到既统筹全局又突出重点。三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专项资金分配量化标准体系,在地方转移支付中全面引入因素分配法,加大对地方优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力度。
三、2015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审核流程是什么?
审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合规性审核,由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承担。主要是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共有446个项目没有通过合规性审核。二是前置性审核,由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承担。主要是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并结合以往年度财政检查结果,对存在违反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各地专员办共对265个项目提出否定意见,对1个项目提出保留意见,对65个项目建议核减支持金额或支持比例。三是专家评审,专家全部从专家库随机抽签产生,按照评审规则独立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行业门类,专家评审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电传媒、金融对接、综合等5个小组单独进行,相互之间不交叉。
四、财政部如何确定拟支持项目?
在合规性审核、前置性审核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依据专家评审分数高低进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对存在以往年度已经支持或核定支持金额较小、审计或巡视中发现执行进度慢等问题、各地专员办出具否定意见且理由确凿等情况的项目,不予支持;对同一企业两个补助类项目均符合支持条件的,原则上支持评审分数较高的项目。
五、2015年度专项资金如何支持实体书店?
根据《关于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3〕8号),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3年启动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2013、2014年共安排资金2.09亿元,支持实体书店111家(次)。2015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16个省市,并尝试采用整体下达方式,每个试点省市各下达600万元,具体支持对象由地方按要求审核确定。
六、请问公示结束后还有哪些程序?
此前,所有纳入公示范围的项目已经履行审批程序。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支持。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及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尽快办理相关发文手续并下达资金。
来源: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林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