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舆论对于我国城市空间拓展中的“摊大饼”模式颇多批评,普遍认为这一模式造成了中心城区各项资源的过度集聚,导致了城市病的加剧。对此,我们需要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以及其内外环境认真加以分析。
城市空间拓展的三种理论和模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发展十分迅速,城市化率大幅提升。原有的城市空间不足以容纳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大量人口,除了增加城市数量外,单体城市的空间拓展势所难免。例如,北京的市中建成区面积由1985年373平方公里拓展到2013年的1360平方公里,增长264.6%;上海从184平方公里拓展到866平方公里,增长370.7%;广州从218平方公里拓展到1024平方公里,增长369.7%。城市空间的大规模拓展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特征。
对于城市空间拓展,学界提出了三种理论,即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和多核心理论。而城市空间拓展存在三种模式:一是原有城市空间的再开发,即所谓的旧城更新;二是城市空间的连续开发,即颇为舆论界诟病的“摊大饼”模式;三是城市空间的跳跃式开发,即建设新城新区。其中城市空间连续开发对应了同心圆理论和扇形理论,城市空间跳跃式开发则对应了多核心理论。
从城市空间拓展的实践角度看,每一个城市的空间拓展都是混合采用了以上三种模式,没有一个城市是孤立地采用一种模式。每种模式都各有利弊,城市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现实的需求和各种外部因素来选择一个最优的组合方案。一般而言,在城市发展初期,主要采用“摊大饼”模式拓展空间;人口和资源达到一定规模后,则会多种形式并用。例如,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采用单核同心圆式的空间结构显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空间需求,就需要采取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空间模式。历史上,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在起步阶段也都经历了城市空间连续开发为主导的发展阶段。
“摊大饼”模式的利与弊
“摊大饼”模式是同心圆理论和城市空间连续开发模式的俗称。这种模式有三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在一定规模以下,土地开发的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而减少;二是城市边缘带的交通可达性高,因而可以最小的代价将城市居民与城市就业机会连接起来;三是可以提供多样化城市住宅,从而满足城市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多样化需求。正是这三个优势,我国诸多城市普遍出现“摊大饼”现象并不是偶然的,背后自有其内在逻辑。
无独有偶,城市空间拓展的“摊大饼”模式并不是我国的首创和专利,世界许多国家的城市发展过程中都存在“摊大饼”现象,只要兴利除弊、扬长避短,“摊大饼”模式也可以建设出“宜居城市”、全球“最佳城市”。例如,丹麦城市哥本哈根的“指状”发展模式,就是对同心圆理论和“摊大饼”模式的发挥和修正,它通过遵循公共交通为主导、重视非机动交通工具等原则,让城市空间呈手指状向外拓展,这为城市后来的填充式发展预留了空间,兼具城市空间连续开发和跳跃式开发的优势。
是不是有了三个优势,所有的城市在拓展空间时都应该“摊大饼”呢?显然不是这样。必须看到,“摊大饼”模式只在一定规模内具有较大优势,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土地开发的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而增加,还会带来严重的城市病,诸如人口拥挤、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困难等问题,给市民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困扰,导致幸福感直线下降。因此,城市空间的连续开发应该设定合理的开发边界,一旦开发边界内的空间无法满足需求,就需要考虑规划建设新城新区。
因城制宜拓展城市空间
城市空间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摊大饼”和“造新城”三种模式,对每座城市而言这三种模式都不是单选题,也不是非此即彼的站队游戏,应该通过考察、研究、论证,选择一个最优组合方案。
近年来的城市快速发展导致了原来的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因此很多城市重新研制或调整了城市规划,由于舆论对“摊大饼”模式的批评与否定,很多城市在新的城市规划里都提出要抛弃“摊大饼”的发展模式,建立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大力发展新城新区,某些城市提出的新城新区规划多达十几二十几座。对于人口和资源高度集聚的超大、特大和大型城市,规划建设新城新区十分必要,但是对于人口和资源集聚度并不太高的中小城市,究竟应该选择“摊大饼”模式还是“造新城”模式就是特别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公开报道显示,我国近90%的城市提出了建设新城新区的规划,这其中就包括了400多座人口不到100万的中小城市。事实上,这些城市以城市空间连续开发的模式为主导来拓展城市空间,可能更加符合自身的需要,而且也更契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研讨和调整的过程中,不应彻底抛弃“摊大饼”模式,而是要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最优方案。
(原标题:选择什么样的城市空间拓展模式)
来源: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林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