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面推行文明办丧
为全面推动十大“文明新风”行动,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近日正式印发出台的《石狮市推动十大“文明新风”行动实施细案》要求,7月1日起全面推行文明办丧。
据了解,该《细案》共分宣传方案、活动载体和保障措施三方面。
宣传方案方面,明确了“七个一”的宣传内容,即一个报纸宣传专栏、一个电视宣传专栏、一个微信宣传平台、一个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一批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一个“狮城新风”讲堂、一部“文明新风”微电影。
活动载体方面,对十大“文明新风”行动要实施的内容,在前一阶段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细化、具体化、项目化,突出可操作性的原则,每一个细项的实施内容都指定了牵头单位。
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强化领导、宣传引领、模范带动、表彰奖励、规章约束、经费保障、督查落地七大措施。今年12月底,石狮将组织对新风行动进行总评,总评结果直接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评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纳入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考评内容。今年年底,石狮市委市政府将对践行十大“文明新风”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每项行动拟表彰1至3个单位、10名个人,对简办婚丧喜事捐资公益事业突出的个人也将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石狮市召开全市文明办丧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严格执行《关于全市范围内推行文明办丧的通告》,自7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文明办丧。《通告》针对当下石狮殡葬之积弊开出了四大药方:其一是限时,规定遗体停放、办丧时间严格控制在5天以内;其二是治赌,严禁在办丧场所及周边聚众赌博;其三是禁炮,严禁在禁炮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四是治堵,严禁占道办丧、出殡影响交通。
据了解,石狮是连续三届的福建省文明城市,今年2月份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提升城市软实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今年3月份,石狮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十大“文明新风”行动,内容包括“价值引领”、“书香狮城”、“文明出行”、“垃圾不落地”、“莫炫嫁妆”、“厚养薄葬”、“光盘行动、打包有奖”、“美在旅途”、“小城大爱”、“诚信无价”等。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