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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发布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4-04-01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文化局网站获悉,《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近日发布,评估报告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发布了约束性发展指标、预期性发展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完成情况;指出了《规划》存在的一些开创性、探索性工作推进缓慢,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项目进展迟缓,地方性投入差异较大、任务完成不均衡,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有待加强等问题,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强化《规划》实施的措施建议。以下为报告全文:

  《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如期完成《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对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发挥文物工作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促进发展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整体水平,加快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评估考核与规划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划的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的有关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一、《规划》实施总体顺利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文物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规划执行,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各项重点战略任务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约束性发展指标:5个约束性发展指标(6个考察项)基本达到或超过规划中期预期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80%;150处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82%;国有博物馆一级文物的建账建档率达到100%;文物博物馆一级风险单位中文物收藏单位的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为92%;每个地级市以上中心城市拥有1个功能健全的博物馆进展接近预期。

  (二)预期性发展指标:10个预期性发展指标(40个考察项)88%达到或超过规划中期预期

  全国博物馆总数超过规划预期(3500个),达到3866个;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总数接近规划预期(2500个),达到2417个;全国博物馆年均举办陈列展览个数超过规划预期(1万个以上),达到20115个;全国文博单位年接待观众数量超过规划预期(5亿人次以上),达到 5.64亿人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一级资质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接近规划预期(300家),达到243家;省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成率接近规划预期(70%),达到62%;国家一级博物馆的文物安全监测平台建设率接近规划预期(100%),达到92%;完成了三年一轮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工作;全国文物博物馆干部培训人次接近规划预期(15000人次),达到11000人次。

  (三)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20项主要任务和23个重大工程(208个考察项)96%达到或超过规划中期预期

  文物普查登录制度初步建立,文物资源逐步廓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完成,登录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全国31个省区市公布了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核定公布一批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试点,全面展开;长城资源调查、大运河资源调查全面完成;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调查稳步推进;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4295处。

  文物博物馆法制、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第一次执法检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决定,《文物保护法》修订纳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大运河遗产展示与标识系统设计指导意见》、发布《文物安全案件督查督办管理规定》,《博物馆条例》立法和《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加快。截至2013年6月,各省市、自治区共修订和审核了50多项地方文物保护法规。《文物运输包装规范》、《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等文物保护技术标准相继颁布,国家标准由6项增至12项,行业标准由33项增至47项。30项国家标准和53项行业标准正在编制之中。

  文物保护、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文物保护能力不断增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扎实推进。嘉峪关、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大足石刻、西藏重点文物、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涉台文物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四川、青海、云南等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有序开展。都江堰古建筑群、藏羌碉楼等242项汶川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顺利竣工。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南海基地和西沙工作站建设、考古研究船设计建造、出水文物周转库房和整理室建设有序推进。世界遗产工作成果丰硕,大运河、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扎实推进,西湖文化景观、元上都、哈尼梯田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5处,成为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遗产大国。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工程批准工程项目381个,资金投入6.79亿元;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完成了呈坎村古建筑群10处民居、黄田村古建筑群7处民居等的本体维修方案编制、论证和批复工作,启动了呈坎、黄田2个古民居村落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批准工程项目185个,资金投入4.25亿元;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开工29项,资金投入1.69亿元;广西花山岩画保护工程,一期、二期基本完成,资金投入达到1240万元;内蒙古明清古建筑群保护工程,实施项目27个,资金投入8828万元。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排除。

  可移动文物保护稳步推进。脆弱硅酸盐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丝绸之路文物旅游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7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考古发掘现场移动实验室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文物保护行业重点科研基地数量达到17个。文物标本库房建设工程、文物修复整理室和特殊质地标本保存室、文物库房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控制设备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文物保护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批准项目2个,资金投入751万元;文物保护修复专用装备研发批准项目2个,资金投入590万元;博物馆展示和传播服务技术研究批准项目3个,资金投入5564万元;可移动文物劣化机理、文物保护材料作用机制与保护效果评价、不可移动文物结构稳定性及健康评价方法研究批准项目1个,资金投入3300万元;文物保护技术路线图、文物保护科技贡献率研究批准项目1个,资金投入30万元;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资金投入2000万。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馆藏珍贵文物保存环境明显改善,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文物平安工程深入开展。全国文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文物安全公示公告制度、重大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建设,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文物走私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批准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项目403个,经费投入总计达到10.2亿元。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明清皇家陵寝、陕西周秦汉唐帝王陵、湖北重要楚墓群、甘新陕重要石窟寺、晋冀豫重要古建筑等重大安全保护工程进展顺利,平安故宫工程立项启动,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博物馆建设势头良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3866个,免费开放博物馆达到2417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20亿元增至30亿元。全国博物馆年接待观众数2010年为406793千人次,2013年增加到564010千人次。122个地市级博物馆纳入《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修订发布《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博物馆评估标准》、《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17家博物馆入选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一级博物馆总数达到96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数量由2010年的542个增加到2013年的730个,定级博物馆比例由15%提高到19%,行业博物馆比例由16.84%提高到17.05%,民办博物馆比例由13.35%提高到16.74%。博物馆展陈数量超过2万个,展陈水平明显提高,《元代青花瓷器特展》、《佛光里的神秘西藏》等一大批优秀展览受到社会好评。文物开放单位、博物馆日益成为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展示、普及弘扬的中心,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培育和科学知识普及的公共文化阵地。

  社会文物管理持续加强,文物博物馆关联产业快速发展。国家文物局会同国家工商、广电等部门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古玩旧货市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健全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考核制度。试点运行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文物鉴赏、流通市场管理逐步规范,文物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的数量和种类大幅增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受到重视,文物博物馆相关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逐渐加大,专业培训成效明显。以高级人才、紧缺人才、青年人才为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队伍、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明显加大。文物博物馆管理干部培训达到40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达到2000人次,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达到5000人次,培训总数达到11000人次。全国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全面完成,《全国文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文博人才教育教学体系研究》即将编制完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文物职业篇”修订完成,“考古探掘师”、“文物修复师”专业原则通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

  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政府间交流与合作更加深化,与墨西哥、哥伦比亚等国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双边协定,签定双边协定的达到15个国家。促成日本、美国等中国流失文物回归,促成法国皮诺家族捐赠圆明园青铜兔首和鼠首。持续推进柬埔寨茶胶寺保护修复工程、肯尼亚考古项目等援外工程。成功举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当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首届附属委员会委员国。文物出入境展览日益丰富,2012年在国(境)外举办中国文物展览达到56个,引进国(境)外文物展览达到25个。与台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更加活跃,《山水合璧--黄公望与富春山居图特展》、《青州佛教造像展》引起两岸民众热烈反响。

  总的来看,经过两年半的努力,《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绝大多数达到或超过规划中期预期,为《规划》的后续执行和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十二五”前半期《规划》实施情况和各项发展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进展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一些应予关注的问题。

  (一)一些开创性、探索性工作推进缓慢

  “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许多富有开创性、探索性的任务,需要多领域多部门共同参与,往往情况复杂,推进难度较大。如,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组建、国家文物安全综合试验区(示范单位)建设等,虽然前期试点和相关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计划实施明显存在困难。

  (二)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项目进展迟缓

  一些带有基础性、需要上下联动的工程项目,受中央、地方事权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由于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投入又不到位,往往推进迟缓。如,县级文物管理所建设工程、考古现场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建设等。

  (三)地方性投入差异较大,任务完成不均衡

  地方投入的差异以及文物资源地域分布的差异,使得各地文物保护任务的完成往往不够均衡。特别是文物资源相对集中的中西部地区,受地方财力制约,任务进展与东部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如,地市级博物馆库房和区域文物中心库房建设,市级、县级博物馆建设等。

  (四)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有待加强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关键时期,党中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物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完善法制、政策跟进任务十分繁重。如,文物保护法修订,文物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制度体系、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义务教育体系政策制度的建立,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都亟需深入研究,加快完善。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措施建议

  展望发展形势,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做出的一系列新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举措,切实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一)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宏观管理

  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管评估,推动文物行政部门由办文物向管文物、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部门向管行业的转变,强化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大力提升管理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文物部门与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理顺关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确定科学合理的准入条件,形成公平竞争的准入程序。鼓励文物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剥离转企改制,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文物保护修复、咨询评估、信息服务等事项。

  (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加大法律政策保障力度

  完善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完善,推动将世界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考古勘探与发掘、文物安全、文物利用等纳入法律规范。强化专门立法、地方立法,全面提升文物执法效力和效能。完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中央、地方财政共担经费保障机制,文物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财政投入绩效评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文物市场监管服务体系,以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土地、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等配套政策,强化制度约束、管理规范。完善标准规范,加快构建中国文物保护标准化理论方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大执行力度,实施《规划》动态调整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规划评估考核与规划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针对《规划》中的部分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取消不符合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规划内容。如“文物博物馆领域荣誉称号制度建设”、“文物保护员和文物保护志愿者的扶持奖励制度建设”;调整部分规划指标。如“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文物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文物保护科研机构进入重点实验室序列”、“国家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考古现场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指标个数。明确界定“重大险情”、“实验区”、“示范区”、“平台”等重要概念。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区域创新联盟、技术创新联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地方文博单位作用,加快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瓶颈问题研发,文物安全防范、病害预防、保护维修、日常养护等基础性技术研究,文物保护利用科学技术设施设备建设和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推广运用,改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技术条件,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科技能力和科技水平。加快推进文博系统现有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作用,加强实践培养。调整优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文物保护修复紧缺人才、特殊人才和基层管理人才培训力度,优化基层文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整体水平。

  (五)扎实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

  健全文物调查登录制度,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建立国有博物馆文物藏品和民办博物馆珍贵文物藏品档案,构建不可移动文物动态信息和资源管理平台,摸清文物资源状况。建立健全世界文化遗产、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监测预警体系,文物灾害、病害巡查养护体系,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文物、古村落古民居、南海水下文物保护、文物安消防设施建设以及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排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完善文物执法督察、安全检查制度,提高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覆盖率、文物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全面构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群防群治防范网络,有效遏制盗窃、盗掘和破坏文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更多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发展、惠及民生

  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宣传教育功能。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文化传承体系,深入挖掘和阐释蕴含于文化遗产中的民族精神、历史传统,形成系列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历史、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标识的优秀文物陈列展览,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展现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彰显时代精神的文物展示精品力作。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挖掘和展示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基因、情感记忆,推动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创新博物馆理念,提升展陈服务质量,努力把文物、博物馆建设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阵地,公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感受文化体验的生动课堂,展示中华文明、促进人文交流的国际文化传播高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进一步提升文物事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煜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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