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建设生态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较好。为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增强引领示范效应,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化建设为支撑,以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成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战略定位。
——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率先形成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加快“绿色转型”,把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可容纳的基础上,率先实现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造林绿化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打造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的美丽家园。
——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体系,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集体林权、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为全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主要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比2010年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
到2020年,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能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大力推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省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沿海城市群等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促进要素、产业和人口集聚,支持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建设。闽西北等农产品主产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有效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支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
(五)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坚持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推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向高端、绿色方向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种业、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推动远洋渔业发展,推广生态养殖,建设一批海洋牧场。发展壮大林产业,推进商品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业、森林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服务业。
(七)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宁德、福清等核电项目建设。加快仙游、厦门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莆田平海湾、漳浦六鳌、宁德霞浦等海上风电场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八)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高效节能电机、烟气脱硫脱硝、有机废气净化等关键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