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文改办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目前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情况,以及《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确立文化产业为我省支柱性产业,旅游产业为我省主导产业。关于文化产业发展,2011年12月22日省委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闽委办发[2009]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闽委办[2012]14号)。关于旅游产业的发展,经省委九届五次会议通过,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9号)。这些重要决策政策的出台实施,促进了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多次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出指示,指明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全省各地、各界高度重视,形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也存在文化和旅游融合不紧,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和品位不高,文化资源挖掘不够,文化旅游产业层次不高等问题,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较好的省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根据省委常委、宣传部袁荣祥部长要求,省委宣传部、文改办会同省旅游局、文化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立足我省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文化的灵魂作用和旅游的载体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发展为目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整合创新为动力,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促进文化资源的旅游开放开发,提升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和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品位,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发挥重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问:《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是推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请问如何实现文化和旅游的有效融合?
答:推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就是要加快文化资源的旅游开放开发,促进旅游资源文化内涵品位的提升,以项目为载体,策划实施融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从不同侧面、不同创新点,针对不同问题确定八大示范工程加以推进。八大工程有: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资源综合开发工程,旨在推动品牌旅游景区更加深入地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提升旅游开发的文化品位,依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影视、戏剧、歌曲、实景演出和出版物等精品力作,建设传播和展示当地特色文化的场馆,培育特色文化市场,进一步扩大品牌旅游景区影响力;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演艺工程,注重引进省内外知名创作运营团队,依托我省各地历史文化传奇故事,结合旅游景区禀赋和特点,打造一批观赏性强、艺术水平高、文化体验深的文化演艺精品;文化旅游资源影视开发工程,策划开辟文化旅游节目和栏目,拍摄制作具有较大文化影响力的纪录片、综艺、娱乐节目、电视剧、故事片、电影、动漫游戏等影视作品,打造一个强档文化旅游栏目和节目,拍摄制作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影视作品,通过“叫好叫座”的影视作品,提高景区知名度;文化旅游资源跨地区整合开发工程,整合文化旅游相关资源和力量,对红色文化、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名人、土楼文化等同一文化主题的旅游线路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市场定位论证和产品开发,统一进行文化旅游路线的形象包装和传播;历史文化古镇(村)文化旅游融合开发工程,要在保护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制定古镇(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开发以鲜明地方特色文化为主题的街区和景观,充实丰富相关业态,建设传播和展示地方特色文化的场馆,加大市场开发推广力度,扩大游客接待规模;智慧文化旅游示范工程,促进传统景区景点的智慧化改造,利用空间地理数据、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和新传媒手段,打造全面覆盖、精准营销,全链条服务,全方位监管,高集约化、高效效率的全国领先的智慧旅游的省级一体化平台;文化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工程,开展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征集活动,引入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产品与各地旅游景区对接,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连锁联盟平台等形式,促进文化旅游商品交流、展示、对接和开发;重点文化旅游基地文化景观建设工程,重点支持文化旅游景区依托本土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提升创意设计,打造文化品位高、欣赏性强、地域特色浓郁的地方标志性文化建筑、文化雕塑等景观,充分展示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
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项目?为使八大示范工程在八大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方案》选择旅游资源条件相对较好,文化资源丰富但未挖掘或挖掘不够的景点、景区,从中挑选有代表性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为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八大工程共有二十个重点项目,如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资源综合开发工程,有武夷山景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开发、厦门鼓浪屿名胜风景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开发、永定客家文化博览园等三个项目为重点项目;文化旅游资源跨地区整合开发工程,有朱子文化主题游、原中央苏区红色文化旅游等两个项目。重点旅游景区特色文化演艺方面,有三坊七巷特色文化演艺项目,白水洋特色文化演艺项目,泰宁大金湖特色文化演艺项目;文化旅游资源影视开发方面,有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特色文化旅游节目和栏目,八闽大地原创文化旅游大型动漫、游戏系列开发;历史文化古镇(村)文化旅游融合开发方面,有武夷山下梅古村开发,连城培田古民居开发;智慧文化旅游方面,有特色文化“智慧文化旅游”自驾游专线,文化旅游三维智慧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南平之武夷山智慧旅游项目,《孤独星球》文化旅游全媒体传播平台项目;文化旅游特色商品开发方面,有“福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及系列开发,工艺美术与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与开发;重点文化旅游基地文化景观建设工程方面,有泉州古港古城产业园项目,中国·龙人古琴文化村。
在重点项目的推动工作上,采取省地联动,健全项目督查、审核、评估和退出机制,将重点项目纳入省文化产业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督促按时序抓进度促落实。对项目进展慢,工作推进弱的示范项目予以调整退出。同时,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对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融合项目,可推荐申报省级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重点项目。
问:《实施方案》明确了提出实施一批示范工程,请问近期要实现什么目标?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力和带动性?
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是实现文化、旅游共同繁荣的有效途径,文化旅游行业要共同努力,坚持不懈;要放眼长远,着手眼前;既要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抓落实,又要有统筹规划布局,实现带动战略。这次出台《实施方案》,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战略明确了近期的目标,主要有:通过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精心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加快推进我省文化旅游融合进程,带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品质的提升。到2015年打造3-5个国内知名度较高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区;推出1-3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演艺节目,构建重点旅游区文化演艺连锁经营模式;形成3-5条以人文历史为背景的国内知名旅游线路;制作1-2档以文化旅游资源为题材的广播电视娱乐栏目;建成1-2个享誉国内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古镇(村);拍摄3-5部文化旅游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或者动漫游戏作品;打造一个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全媒体传播平台。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每年增幅达20%以上,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问: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重点项目,有哪些配套政策扶持?
答: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好这些政策,用好用足政策,促进示范工程的落实。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又提出了相应的扶持政策。首先,要落实好文化、旅游、科技等部门的专项资金,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按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其次,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指标及信贷、融资、税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第三,创新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投融资机制,组织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与省金融机构专场对接,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力度。第四,鼓励文化集团和省属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第五,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艾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