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鹤
明星在荧屏上为产品做广告,用三寸不烂之舌将产品捧上了天。这广告你信不信?反正我不大信。不是我生性多疑,而是我见到明星代言的产品屡出问题,有的甚至是明星代言时造假“忽悠”消费者。
最近,明星代言广告再次成为热点:一是奥运游泳冠军孙杨无证驾车被行政拘留后,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他曾代言某品牌汽车,广告中驾车的孙杨意气风发,然而这行为已涉嫌做虚假广告。请孙杨代言的企业近日慌忙出来说明,称孙杨当时只是棚拍,然后通过电脑制作而成。孙杨无证,商家是知道的,可新一代偶像孙杨就是卖点,能换来经济利益呀!而孙杨在荣誉面前迷失了,在利益面前迷糊了,即使无证也还是以驾驶员的身份代言了汽车广告。二是日前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屡现问题的情况作出相应规定,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单位将负连带责任。
近年来,一些明星代言了虚假广告,这其中不能排除“明知故犯”的,当然也有受蒙蔽而误而为之的。2009年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指出著名小品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但这样的点名批评,似乎并不能遏制其他明星的利益驱动,有人甚至习以为常、不以为然。
明星代言广告存在着几个主要问题:一是自己没有亲身体验过所宣传的产品,而在广告中却称其如何如何好使,误导消费者;二是在广告中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优点,诱导消费者。于是,电视节目上演员“假戏真做”,歌手则“说的比唱的好听”,乃至“无病呻吟”:某明星为一减肥品做广告,一副为儿子体重操碎心的模样,但实际上他根本就没这么个儿子;某明星一会儿为某胃药代言,一会儿又对某益肾丸大加赞赏,好似浑身是病,但他生龙活虎,怎么也看不出是“老病号”……某补钙产品的广告一度请来老中青三结合的“补钙大军”,被人讥为“中国明星集体缺钙”。缺钙?或许是明星们精神、道德方面“缺钙”了吧!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由来已久,为何屡禁不止?唯利是图是最根本的原因,这里有商家追逐利益最大化而造假的阴损无良,有明星只将眼睛盯在钱缝里的“贪”得无厌,也暴露了一些电视节目不严格审查明星代言广告内容的管理无序,同时从中体现出相关部门的监管无力。实际上,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加强对明星代言广告的事前审查,做好广告发布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不良记录。这些看似软性的手段,如果运用得当,恐怕比罚款更能给一些见利忘义的明星以震动。名人广告是世界性现象,欧美发达国家中均视名人代言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消费者可据此担保索赔;美国更是要求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而且已有好莱坞影星被罚50万美元的实例。
在当前泛娱乐化的社会环境下,大众热衷“追星”,对明星犯错很宽容,而一些明星正好利用这点捞钱。如今,大牌明星参与拍广告一般都能拿到几十万、百来万,有的更是一次入账千万。但一些明星对所推荐的产品了解甚少,其产品代言事宜多是通过广告公司策划安排,他们所关心的往往只是“现金”、“支票”等。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理应珍视自己的声誉,如果置法律规定于不顾,视民众信任为无物,将代言当做“戏说”,沦落到只顾利益、不辨是非的地步,那么终将被社会和商业所抛弃。
开车不是儿戏,代言不是演戏,人生不能游戏。此次孙杨事件是一次警示。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艾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