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2月27日,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产函〔2013〕240号),启动了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省级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初审推荐、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初步确定了2013年拟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产品名单。
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提出异议的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文化部书面反映(传真或邮寄,邮寄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应具体翔实,真实客观,包括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公示日期:2013年6月21日—6月27日
受理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动漫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方式:江宝山 010—59881424(兼传真)
附件:2013年拟通过认定重点动漫产品名单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2013年6月21日
2013年拟通过认定重点动漫产品名单.docx
特此公告。
附件:2013年拟通过认定重点动漫产品名单
来源:国家动漫产业网 责任编辑:艾玛